中美网络治理模式之争:台前还是幕后?
2015-04-22 13: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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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还是全世界,都公认中美两国的互联网治理完全是不同的模式:美国是自下而上、政府参与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中国是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集中控制模式。但是,深入分析,两国的模式其实内在的差异远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大。

著名经济学家和时评家、《世界是平的》作者弗里德曼(Thomas L. Friedman)提出一个很有趣味的观点,他说,中美两国密不可分,甚至超过美国与加拿大的关系,中美才是真正的“一国两制”关系。弗里德曼的这个观点放到网络空间中来看中美,显然更加契合!

尽管美国政府一直宣称政府不应该成为互联网治理的主导者,而应该只是“多利益相关方”的一方而已。但是,事实上,美国政府扮演的角色和实际掌控力,名义上弱(简称政府幕后制),事实上很强,看看每每跳出来指责中国就知道美国政府是多么活跃,是多少需要刷存在感。在互联网治理问题上,美国政府可以说无所不在,远远超过它所宣称的。美国是做的远比说的多,名不符实。

而中国政府在互联网治理方面,表面上很强势。当然实际中也不弱,但事实上却没有看起来那么强。虽然,政府看起来在各个方面都一马当先(简称政府台前制),主导意识强烈,一切尽在掌控之中。但是,政府在整个网络空间的实际运行中,其扮演的角色和掌控力,大大弱于我们看到的。企业、网民等非政府行为体才是真正每天24小时“治理”互联网,确保良性秩序的主力军。也就是说,政府能做的,其实远远少于宣称的,也有点名不符实。

中美双方模式实质性的差异其实没有那么大,两国的模式之争其实没有针尖麦芒似的不可调和!也就是说,中国网络治理的长期实践并不是真正的自上而下、政府绝对主导的金字塔模式。而美国也不是真正自下而上,政府参与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两国政府在两国网络治理中都有着很大程度的主导力量,但是,也都有着各自特色、有效适应自己现实问题的多利益相关方机制。

无论在制度环境建设(尤其是立法、司法和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国家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统筹和协调各方的能力、国际博弈与国家利益以及最后的网络空间安全,只可能政府来担当,这些职责和任务事实上就决定了政府在多利益相关方的领导和主导地位。

当然,与现实空间不同,网络空间的真正有效治理,在虚拟空间数亿网民同时在线,而能够保持良好的秩序和良性的运行,绝不可能依靠任何单一的力量来实现。而主要依靠政府、产业界、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和广大网民等各个层面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才能保证整体的良好状态。一个国家的互联网治理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上述各方治理能力的总和。各方相互协调、制约、博弈和平衡,构成整体能力。

最简单、直观分析,中美两国的产业界和网民,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非常活跃而富有力量。比较之下,美国的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三个层面非常成熟,占据绝对的主导力,所以,美国政府才能够相对比较超脱,更多时候置身在幕后,更灵活、更从容地协调和掌控整个互联网治理。而中国情况不同,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三个层面在互联网治理中相对薄弱得多,使得众多压力都挤压和堆积到政府身上,这是不得不疲于救火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中国的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内开始具备很强的能力,政府的压力就会大大缓解。

美国的政府幕后制与中国的政府台前制,有着双方的制度、文化尤其是政治的历史渊源、现实基础和利益考量。透过想象看本质,我们认为,中美两国的互联网治理本质上其实大同小异,未来更有殊途同归的趋势。这是因为,决定互联网治理模式的主导力量,并不在于政府的主观意志,也不在于某个国家的主张,而在于网络空间的特性和规律本身!越来越共同的挑战,将使得网络治理模式走向趋同。任何一方的固执己见都不可能抗拒网络空间的大趋势。两种模式融合各有所长,各有擅长领域,最终走向融合,双轮驱动,是必然趋势!

网络空间治理能力是各方能力的整合和综合。除了提升各方面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将各方能力有效统筹和协调起来。这个角色就是美国政府最突出和最成功的能力!值得中国借鉴和学习!统筹和协调各方的,只可能是政府,不可能是其他各方!所以,无论美国如何抗拒政府的主导,事实上,只有政府才能完成这个任务。

中美两国在网络方面已经是非常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高通、苹果等很多美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的收益已经或者即将超过美国本土市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最为强大的美国IT产业几乎有半个身子置身在中国市场。未来中国市场的战略地位完全不低于美国本土市场。而作为全球最大的IT市场,美国也将是中国高科技企业全球化进程最重要的潜在市场。双方产业优势互补,无论是资本还是技术,都可以相得益彰,为全球发展联手做出独特的贡献。

从网站流量上看,全球前100大网站,中美两国占90%,而50大网站两国占94%,前10大网站全属于中美;从市场价值看,前10大网站,全是中美两国网站,前20大网站,只有一家不是中美。因此,全球网络空间,完全是中美两国联手独霸天下,欧盟基本消失,日本等星星点点,印度、俄罗斯、巴西等还待茁壮成长,即使现实世界中两国还一时难以构成真正的G2,但是在网络空间,G2是既成事实。中美两国的良好合作,对双方对于全球,都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站住全球人民的福祉上看,还是站在两国在网络空间的能力上,两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携起手来,完全顺理成章,也是刻不容缓。两国无论在应对网络空间的国内挑战还是全球性挑战,都急需尽快进入良好协作,良性互动的轨道上! 

互联网治理中美模式对比

今天的真正挑战是:无论中美还是全球,总体上讲,各国互联网治理的能力建设,目前都没有跟上互联网发展的需要,更没有跟上各种违法乱纪破坏性力量的快速增长。中美两国单独的模式都不是灵丹妙药!这是当下网络空间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和威胁。各层面能力的欠缺是互联网治理中出现各种问题的根源,中美之间应该放下目前的冲突和博弈,携手合作,为全球网络治理担当两大最核心的主角。双方共同的目标是如何提升互联网治理中各方的能力。确保网络空间对于现实世界的破坏性最小化,起码达到可控。能力的全面提升是当务之急,而不是去简单否定或者制约政府的力量。而应该着力去加强那些薄弱的社会化力量。这方面,中国还得虚心向美国学习!

美国在安全和治理方面,对内和对外方面,都有着非常不同的特点,深入剖析,才能洞察其中的玄机。更深入的分析,另文再述。

 

上一篇小结:绝不是耸人听闻!无论从客观规律,还是从历史教训看,政府对高科技的主战场关怀过度,扭曲资源配置,损害正常竞争,破坏创业创新,都是大概率事件。除非今天的各级政府真的已有质变,对新时代的公共政策富有洞见。但这更需要奇迹!互联网+热潮中,重要性的秩序(按贴近市场创新最近的距离而定)应该是:用户第一,创业者第二,投资者第三,巨头们第四,专家学者第五,政府官员第六。但如果实际中的顺序倒置过来,神仙也没用!但迄今在我目之所及,没看到把重要性顺序放对的地方。难道意味着互联网+注定要奔下一个光伏而去?真希望我是杞人忧天。

下一篇预告:有好几个话题,看我晚上状态,先拿哪一个出来吧。可以关于用户、创业者、投资者、巨头们、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等角色在治理和产业不同层面重要性的顺序问题,需要再深入说说!敬请关注!

特别说明:既然希拉里回来了,莱温斯基回来了,我也停止8年的偷懒,改变稀稀拉拉的写作状态,重新回归认真的写作生活,坚持天天写作,每天发表。欢迎关注我的博客中国专栏(fxd.blogchina.com),请加我的微信公共账号(方兴东观察),“每天五分钟,给思想加油”,包括每日评论,每周书评,每周人物,以及网络治理系列,媒体融合系列,口述历史系列等,纯粹独立的个人视角,信手比划,相信会给你不一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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