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博客革命的力量之源——媒体的开放源代码
博客——媒体的开放源代码理论框架
l 作者层面的“开放源代码”
l 内容层面的“开放源代码”
l 读者层面的“开放源代码”
l 新旧世界两个世界:大教堂和市集模式
l 理解开放源代码的钥匙:商品经济与礼品经济
l 反朴归真:后现代礼品经济的原始特征和传统精神
l GPL: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宪法”
l 开放内容(Open Content):比开放源代码运动更广阔
l “CC公共版权”:博客世界的GPL
博客——媒体的开放源代码理论框架
“博客:媒体的开放源代码”理念
是的,博客是技术促成的一次革命,是一次真正发自草根力量的浪潮。因此,自由、个性、创新等是他们的特点,但是芜杂、无序、混乱,也是现有阶段的必然特点。但是,作为一场深刻的革命,那么在一切趋于成熟,内在规律浮出水面之前,我们还是需要对其中决定未来博客走向的价值取向、内在机制作出分析和判断。
表面上看,博客与软件业的开放源代码运动,完全是两个不同领域的事情,一个软件,一个媒体,有点八竿子打不着。但是,深入博客发展的历史,透视这些活跃博客的来历,以及他们的价值观,并且分析其中的运作机制和经济规律,你就会发现两者之间实际上惊人的一致,越深入越血脉相通。这也是我们提出“博客:媒体的开放源代码”这一理念的依据。
“博客中国”在2002年8月开站的第一天,就旗帜鲜明地打出我们的理念:“博客之于知识和思想,正如Napster之于音乐,Linux之于软件”。认为博客倡导精神就是“开放、共享、自由”。然后,我们在多篇文章中,阐述关于“博客与源代码”之间的关系。比如,2002年10月23日,发表文章《博客的“源代码”和它的内涵》,明确提出“博客写作区分于一般写作的要点就是:博客写作是公开‘源代码’的。”
2003年初,托尼·帕金斯(Tony Perkins)推出博客网站AlwaysOn。作为高科技媒体领域最具前瞻性的人物之一,托尼·帕金斯最近提出了博客是“媒体开放源代码运动”的观点。与我们先前的理念不谋而合。无论是使用“媒体”、“内容”还是“信息”、“知识”和“思想”等不同词汇,实际上的所指都是一样。本文,我们选取了目前其中最大众化的一个:“媒体”。2003年6月10日,《商业周刊》的文章也开始正式使用“Open Source Media”的概念。
博客的出现集中体现了互联网时代媒体界所体现的商业化垄断与非商业化自由,大众化传播与个性化(分众化,小众化)表达,单向传播与双向传播3个基本矛盾、方向和互动。这几个矛盾因为博客引发的开放源代码运动,至少在技术层面上得到了根本的解决。
但遗憾的是,对于这方面的理念,目前为止全球范围内还只有散乱的观点,而缺乏系统的论述和理论架构。我们不自量力,试图尝试着构架出这个理论的轮廓。
博客与软件开放源代码运动一脉相承
大概3年前,一批开放源代码领域的程序员开发出各种各样的博客软件(或者类似博客形式的简易出版软件)。这些软件不但免费,而且开放源代码。它们共同之处在于:可以让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任何人,方便、快捷而低成本地构建自己的交互网站。这些软件在不经意之间,引燃了还处于“地下”,正在萌芽之中的博客趋势。凭借这一技术工具,使博客迅速演变成为一场全球性的运动。
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开放源代码运动在恰当的时机促成了博客运动的发生。而且,早期的博客信徒大多数也是开放源代码社区的人士。他们在互联网上构建了一个个社区,可以方便地张贴内容、交流看法、引发争论和探讨。这些社区与演进中的博客社区和博客网站经常合为一体,不可分离。
而当博客运动崛起,也就必然超越了技术领域,走向了所有与内容相关的领域。其中,媒体领域是重中之重。博客为媒体领域的开放源代码运动创造了机会。下面,我们从媒体价值链最重要的三个环节:作者、内容和读者,来剖析和阐明“开放源代码”的内涵所在。然后,在博客与软件开放源代码比较一致的道德规范、运作机制和经济规律等层次,进一步深度阐述博客的开放源代码理论。
这一切都是在没有任何系统理论体系作为参考的前提下进行的。但是,经过仿佛的思考和探讨,我们还是对博客未来的趋势和方向,大胆作出富有创新的判断。本书把博客作为“媒体的开放源代码”这一基本判断,对比和借鉴开放源代码软件相对成熟的理论分析,是目前为止,在全世界博客领域也是最系统、最大胆的。我们有一定的信心。当然,这是一次尝试和努力,粗浅而仓促。更多是真正的抛砖引玉。很希望通过时间来不断完善,当然希望能够证明这些判断的核心观点的正确性。

作者层面的“开放源代码”
作者层面的“开放源代码”,才是媒体的终极开放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程序员是程序“源代码”的“源代码”,而作者是媒体“源代码”的“源代码”。只有在作者层面,真正实现“开放源代码”,才是媒体技术层面的终极开放。否则,没有这个层面的根本性的变革,就不能实现真正的开放。而这一切,由于博客的到来,才真正成为现实。
作为源代码的作者在传统媒体领域,已经形成非常成熟而稳固的职业化和规范化的工业化遴选机制。其中专业记者是作者的核心群体。
即使有了互联网以后,包括新闻网站、商业门户等也仅仅是在技术层面使用互联网,而对新闻业的工业化运作机制基本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变革。当然,互联网的确为新闻业带来了许多变化,也为深度的变革作了铺垫和准备。比如,互联网新闻的制作和传送的速度,真正可以做到“无须等待”。这一点,对于突发新闻更是体现出无与伦比的优势。同时,互联网可以方便地发挥文字、照片、视频和音频等多媒体功能的无限空间,使表现方式能够大大超越。同时,互联网的交互性也为内容打开新的空间,读者可以通过BBS论坛、留言评论等有限度的参与,如果技术上设计得当,甚至可以成为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作为作者的记者依然是传统模式,在内容制作的流程中,依然是编辑集中控制的“大教堂”模式。依然是传统媒体意义上的作者提供了目前互联网领域的主要内容,而相对开放的个人主页、特色网站等只是非常有限的点缀,他们在吸引读者注意力方面,依然处于十分边缘的地位。互联网的确挖掘出一批新的优秀作者,使作者队伍资格伦丁
正如王朔所言:“我害怕的不是哪个专业作家,而是那些具有写作能力的人民。”只有将具有写作能力的人民彻底开放,革命就会发生。而博客,完成了这个“不可能的任务”。
博客的“四零条件”
要能够实现作者的开放,最理想的状况当然就是“零进入壁垒”。就是任何有写作能力都可以上来试一把。博客逼近了这个目标。“零进入壁垒”大概需要四个条件:
l 零技术:过去,即使是最开放的个人网站,其实技术门槛也是比较高,只有少数精通技术或者有条件实现技术的人才能拥有一个个人网站。比如域名知识、FTP知识、网页制作和编程知识等。但是,博客却不需要这些专业知识,只要一个网民会发邮件,就可以没有任何技术障碍地马上拥有自己的博客网站。可以像发邮件一样简单地实现静态网页的呈现。博客的力量就在于技术的极度简化,包括架构和申请博客网站,编辑、上传和修改内容等,都因为简单而具有革命性。
l 零成本:免费是互联网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今天免费也同样是博客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免费、简单、易用的博客软件工具的纷纷出现,促成了大量可以免费申请空间的博客服务网站。或者出于兴趣和爱好,或者作为现有冗余资源的再利用,或者作为营销、推广和业务的补充,许多低成本的博客托管服务网站在全世界遍地开花。使得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像申请免费邮件,免费申请自己的博客网站。不需要注册域名的成本,不需要租用服务器空间的成本,不需要许多软件工具的成本。当然,随着博客应用走向成熟,付费高层次的博客服务也自然而然。零成本的进入门槛,并不排斥博客的收费服务。
l 零编辑:戴夫·温纳(David Winer)对博客的定义非常简单:博客就是没有经过编辑的个人声音。编辑作为中介,是传统媒体(包括传统网络媒体)集中控制模式的重要方面,是内容发表的一个重要“屏障”和“壁垒”。而在博客领域,作者就是编辑,即时写作、即时发布、自我检查形成了与传统写作截然不同的“体验”,真正实现了作者“零磨损”的开放式写作。姜奇平称博客写作为“一种体验式写作”。很多人担心失去“看门人”的博客会是一团混乱。可令人惊讶的是,与开放源代码领域高质量的软件一样,面前为止,博客世界赢得的公信力和秩序性,以及很多作品的质量甚至超过了传统媒体。
l 零形式:互联网的技术特性,使得其形式的表现方式十分灵活而丰富多彩。各大网站争奇斗艳,比试形式。但是,这种丰富性使得网站在比试形式方面的力气远远高于内容方面的竞争,带来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和隐性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互联网出版和发表的门槛。但是,内容永远是媒体的内核。博客实现了返朴归真,它提供了自动、简单、明了的形式,使得作者只需简单选择形式的模板,而无须为形式耗费时间和精力。博客的零形式使内容获得了更大的解放。
“四零条件”是最理想状况,也是一个相对条件。比如一个个人到免费博客托管服务网站申请,就可以接近“四零”。但是,如果个人需要高级一点的服务和条件,当然有些条件就需要超越“零”了。比如,个人自己构建独立的博客网站,就需要一定的成本和技术。因此,不能把它绝对化、固定化。
是的,博客无论在单纯的技术上、形式上都不是什么神奇的新事物。它的革命性就在于极度的简单。博客与个人网站(个人主页)、BBS、论坛、电子刊物以及门户等都有共通之处,因此,有人把博客称为“个人网站2.0”和“网络媒体2.0”。但是,以前的各种网络形式都没有真正达到“四零条件”。这就是博客与它们的根本区别。只有博客的“四零条件”,才能使其真正突破传统媒体的机制局限,超越一般网络媒体的形式主义,汇聚革命的力量。通过实现(或者逼近)这“四零条件”,作者的“开放源代码”就自然而然成为现实。它最大程度地发挥了互联网的天然优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过去IT和互联网历来是以各种术语和技术来“唬人”。所以,普通人士对于互联网上新的应用和现象,往往会“心有余悸”、“敬而远之”。未曾了解和实践就先敬畏几分,这种敬畏构成的“心理壁垒”也不容小视,会使很多人望而却步。其实,让自己成为博客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不需要掌握任何新技术。博客技术是一种真正“傻瓜式”的媒体形式。无论在战略上,还是战术上,都可以藐视它。
作者的开放是不是仅仅是吸纳更多的“乌合之众”上来,降低内容的档次,影响媒体的品味,破坏新闻记者传统的道德规范?这的确人们最自然而然关心的问题。毕竟,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媒体更在于“以少胜多”、“以精取胜”。这种怀疑在自由软件(与开放源代码运动是一脉相承,可以不加区分)运动的初期,也是遭遇嘲笑和置疑最多的。的确,一班没有领导、没有报酬的程序员在网上,没有任何约束地汇聚在一起,编写软件,如何与微软这样年收入近300亿美元的公司进行竞争?但是,实践是检验整理的唯一标准,开放源代码运动最终不是以口号和理想来赢得自己的胜利,而是以更高效、更低廉、更高质的产品征服了世界,开始撼动了微软的垄断。
博客也将同样如此,将以自己超越传统媒体的优秀的内容来获得自己的天空。那么,为什么能够如此?为什么必将如此?这个答案我们留待后面的博客运作机制层面来探讨。
接下来,我们先看看什么叫作内容的开放源代码。

内容层面的“开放源代码”
链接天生就是是自私的吗?
是说到内容,我们也必须回到内容的最基层——文档。博客对内容的开放,首先是对传统文档的颠覆和超越。然后,我们才来考察内容生产和制作过程的开放。
文档是什么?最直观的,不就是我们作者码出的一行行文字。最多也就是增加图片、视频等多媒体的成份,大家不是一个模样吗?那么,博客写作的文档与传统媒体的文档,以及传统网络媒体的文档,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是一个极富意味的问题,值得各个学科的专家深入研究和探讨,今天我们可以就一些基本的问题,作出初步的考察。
我们先看看著名的网络思想家戴维·温伯格(David Weinberger)(最近,他也开始成为优秀的博客理论家),在其著作《小块松散组织——互联网统一理论》中对于互联网本身的论述:
“文档是互联网的基础,也是互联网所颠覆的第一个对象。网络使文档的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不仅仅是改变了它们之间的链接方式。它将文档拆散,视紧密联系的文档为一系列观点的集合——没有一个长过单个屏幕所能显示的长度——读者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顺序来阅读,而不论作者的意愿是什么。它使指向文档之外的链接成了文档的一个组成部分。曾经紧密的文档现在被划分为一块一块的,撒入空中。”
虽然,这是温伯格用来论述互联网的,但是,他已经点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链接是文档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链接是内容的一部分!
但是,事实上到今天,我们大多数网站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甚至走入了误区:因为这我们的常识里,链接游离于内容之外,仅仅是内容之外的技术表现手段,仅仅是用来贯通一个网站内容之间的联接。甚至,偶尔给网站之外提供一个链接,就是一种“恩赐”和“恩惠”,是一种付出。如此神奇的链接,居然变得如此自私和小气?!
链接天生就是是自私的吗?当然不是。在博客世界里,我们接续温伯格的理论,进一步深化。我们可以说,链接不仅仅是形式,而是内容本身;不仅仅是点缀,而是重要组成;不仅仅是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内容的生命。
链接是文档的生命!这是博客文档区分于传统文档和传统网络文档的关键。如果说一个优秀的文档需要“画龙点睛”,那么链接就是这个眼睛。没有链接的内容是没有生命的内容,是狭隘的内容,是没有开放的内容。

博客文档的链接与传统的链接有什么根本区别?
那么,链接为什么能够使博客文档区分于传统的链接和传统的文档。
首先,链接可以开放文档本身的“源代码”。文档是作者思想和观点的体现,而在形成文档的过程中,其实就是作者经验的汇聚、信息的参考和观点的汇聚和增殖等过程下思想的外在体现。那么,在这个过程中,这些积累的经验、参考资料和各种引发思考的“催化剂”都是这个文档的“源代码”。
对于传统写作来说,写作一篇文章所使用的参考资料、各类文献是自己的“隐私”或者“商业机密”,就像中学时候的“高考参考书”一样,需要通过保密、让别人难以获得而获得自己的优势。因此,长期以来,就像“专有软件”封闭“源代码” 一样,作者封闭这些文档的源代码也是合情合理合法。传统媒体因为技术局限,无法实现开放。而后来的网络媒体,也受传统媒体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开放“源代码”。因此,互联网上充斥的依然是传统形式的文档。
有人会问,博客以链接为武器,可是所有网站都是以链接为手段的,有什么特别的?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虽然基础,却不应该避而不答。还是举一个例子更直观。
比如,目前的门户从根本上看还是传统媒体的简单网络化,还是传统媒体的运作模式。比如虽然门户网站也是以链接为方式,但是它的链接都是指向自己网站内部的,还是完全封闭。比如我的一篇文章,要么全文搬到它的网站里面,否则你就不可能“看”到我的文章。而博客不一样,博客真正以链接为武器,所有的文章都可以在这里看到,而无须把文章“拷贝”到网站中。因为,与传统门户只能指向自己内部不同,博客的链接可以指向互联网世界的任何地方,只要这个链接没有失效,或者没有被禁止。所以,一个个人的博客网站其表现力和丰富性不见得会输于一个商业性门户。
这种封闭的传统将逐渐终结于博客世界。博客突破了这个传统的局限和狭隘,第一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表现力,倡导把这些“源代码”尽可能多地开放给读者,除了让读者阅读到你文档本身,也能根据自己的兴趣有选择地阅读文档背后的多层次的知识。
当然,更重要的是,有了链接这个一有力的武器,作者写作再也不需要任何观点、任何信息都需要自己绞尽脑汁,而完全可以“凿壁借光”。在互联网中,所有的内容都是一壁之隔,不管内容在地球的哪一个角落。而所谓的“墙壁”,仅仅就是一个链接的距离。因此,在博客领域,一个作者的文档的表现能力完全可以突破自己知识和思想的局限性,完全可以把整个互联网优秀的文档作为自己文档的组成部分。而传统领域,就像无法打通邻居的门一样,使文档得到更大程度的交互和集成。文档成为彼此分离的孤岛和孤独的碎片。
有了链接,原创的概念发生了变化,任何一个个人都可以超越传统领域单一的最优秀的作者。有了链接,指向别人的文档,不但合理合法,而且也是给予别人的文档以新的生命。当然,给别人链接成为一种互为提升的“双赢”过程,而不再是简单的索取和给予的单一关系,也就是相当于解放了互联网网上的文档,包括那些没有链接的文档。也会因为博客的链接增加新的活力。网络因为文档内的链接实现了自我组织、自我增殖和价值扩散。这样的网络世界必然比现在更加美好。
向外的链接解放了文档,为内容插上翅膀
链接当然重要,没有链接,就没有网络。但是,过去我们扭曲了链接,误解了链接,局限了链接。博客,使链接得到了真正的新生。一个没有链接的网站就像是一个网络的终点站。
也同样是使用链接,链接的指向不同,向内和向外也就是它们封闭和开放的本质区别。向内的链接如同“笼子中的鸟儿”一样,依然是封闭的。只有指向外面,才是真正的开放。
那些只将链接链向自己网站内容的做法,越来越像“自恋癖”一样。“通过只链向自己,网站表明它只对自己的内容感兴趣,自我包容。‘这是一片区域,’它表明,‘在其中只有我们在发言。我们是如此地关注自己,以至于不承认世界其余部分的存在,或者不承认你可能会发现我们其实并不像自己认为的那样令人着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访问者们通常会发现这类网站并不吸引人,而是排斥人。”
上面我们回到了温伯格的文档。如果在网络中,如果温伯格的文档也在网上,我就可以用一个链接就完成了这个引述,无须费劲地敲打键盘。可惜,我们无法绕过这两个“如果”。现在不是在网上,而在网上可能也没有温伯格的这个文档。所以,有一个条件不存在,梦想还是不能存在。这是当下的现实情况。但不应该成为悲观泄气的理由。毕竟,理想而美好的世界,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一步步去接近。美好不是伸手可触的。
温伯格写道:“传统空间是一个容器,一片在所有存在物之外存在的区域。”“网络空间以趣味性定义,如同现实世界以地理状况定义。网络上的趣味性如同网络本身,有发散性,没有边界,却有包容性。网络空间是容器的对立物。如果某个商场忘记了这一点,那么顾客就会感觉自己像一只被手里拿瓶的顽皮孩子追赶的萤火虫。”
的确,过去我们拥有了互联网,但是忘记了这一点。博客帮助我们找回正确的方向。
向外的链接解放了文档,为文档插上翅膀,使文档的表现力实现质的飞跃。如同一个人一样,开放的性格会使他独具魅力。同样,开放内容的源代码,也使得内容更加开阔,魅力陡增,使互联网更加美好。“这很容易使人们忘记网络并不是由一块块岩石构成,而是由许多人的激情汇聚而成。”

读者层面的“开放源代码”
迄今为止,整个媒体业基本上都是记者报道的单行道。但是,互联网为我们打破这个传统,将单行道修建成双行道成为可能。博客就是最终建造这个双行道的“马路工人”。
如果说,链接开放了文档,解构了作者“绝对中心论”的传统,在写作方式上事实上承认了,互联网中有着更多比作者更精彩的思想和信息。用链接向他们致敬,用链接引取他们的智慧。“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网络就像一个全球一起创作的文学作品的集合,或者,它接近一个梦。”
那么,进一步的解放还在继续,这就是读者层面的“开放源代码”。在传统媒体中,读者仅仅是被动的受众。读者是一张张对信息、知识和思想“嗷嗷待哺”的嘴。但是,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在一个节奏越发加快的时代。这种单向度的被动的传播方式已经遭遇调整。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读者的参与意识越发突出。媒体的革命是顺应这种必然的趋势,而不是抗拒和维护旧有的模式。
让读者参与,给读者以主动角色,不仅仅是一种“献媚”和“妥协”,也不仅仅是一种补充和点缀,而完全可以超越作者,成为内容的主角。博客就是如此,博客世界的一个重要观念就是:读者永远比你知道得更多!
但是,要让比你更知道的读者也开放他的内容的“源代码”,那么,你必须转换角色。不再是高高在上,而是平等,随着更低调的话题组织者,真正“抛砖引玉”的争论引燃者。
这个问题还是不再长篇大论,还是以自己的实践来阐释这个问题。
有人经常问我,你的“博客中国”什么样才算成功?我的回答肯定不是收入、甚至不是访问量,而是如果有一天,博客中国的文章,留言的份量(信息量、观点和思想等内涵)能够超过每一篇文章本身,就算初步成功,达到预定目标了。这个理念就是博客中国追求的理想。也是期望博客中国区分于新浪、搜狐、赛迪网等商业网站的根本。
从2002年8月份以来,我自己天天耗费几乎全部的业余时间。而我个人最大的动力,或者说精神支柱就是:看着网站文章后面的留言越来越多,越来越精彩。
真的很让我感慨,原来许多人认为会出现大量捣乱的留言,但是实际上删掉的留言根本不到1%,几天才可能需要删掉一两条纯粹捣乱,或者实在敏感的内容。这不能不让自己感动。也因此,为什么自己总是信心十足。
每天,我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留言又增加了多少。每天我最看重的数据,就是留言有多少。远比访问量更看重。
留言超过文章,群众的智慧集合超过作者,一定要实现,一定可以实现。当然,作者是重要的引子,他们捕捉、提炼出最有价值的话题和观点,真正的抛砖引玉。而这个砖也是核心。文章精彩,留言更精彩,这就是博客中国追求的理想,也是博客模式真正的力量。精彩的留言(不管是批评、赞美还是补充)都是对作者最好的支持和回馈!
因此,要实现这个目标,不但需要一流的作者,还需要一流的读者,共同努力才可能,否则就只能永远平庸。读者=作者=编辑,三位一体,三者互动,这是博客发展的模式。也是博客中国与纯粹的个人博客(以追求个人为中心)和一般商业网站(中心控制模式)的最大区别。博客在我心中,不是独特的技术,也不是独特的方式,而是内在的精神。
技术方面,Slashdot(它也与一般的博客网站差异极大)已经非常成功。我们立足的还是更加宏观的产业层次。让产业的高层经理、分析家、投资家、媒体记者等都可以既成为作者,又成为读者。成为业界信息、思想的精华集散地。
当我们把作者、读者的“源代码”都开放起来,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升,互相增殖,才对得起互联网提供给我们的价值。

新旧世界两个世界:大教堂和市集模式
《大教堂和市集》:自由软件运动的《圣经》
内容是硬道理!把博客说得再天花乱坠,最终还是需要博客世界生产的内容来证明自己,博客的优越,必须首先是内容的优越,无论是深度上、丰富性上还是创新上。那么,博客为什么必然超越,为什么能够超越传统媒体?
很遗憾,目前为止,在博客领域,还没有出现一位能够系统总结博客内涵,清晰阐述这些问题的理论大师出现。但是,通过我们前面分析和比较,我们可以说,软件的开放源代码与媒体的开放源代码,在价值价值、运作机制、制作机制、发行机制和动力机制方面,存在着惊人的一致性。因此,我们完全可以从了解软件开放源代码入手,来理解博客这一媒体开放源代码的内在机制。从宏观上讲,在媒体层面,博客与传统媒体的区别,就像开放源代码软件与传统封闭软件的区别类似。
任何一场革命或者运动都需要一个理论家,需要一份纲领性的文献,起到真正的“画龙点睛”的神效。除了架构极具思辩力和逻辑性的理论体系,更需要激发起人们对美好理想的向往,为同行者的士气传递极具煽动性的烈焰。目前,博客领域的这位理论家还没有出现,但是在软件开放源代码运动中,已经存在。
自由软件精神领袖当然是理查德·斯托尔曼(Richard Stallman),这位自由软件基金(FSF)的创始人,不修边幅,过肩长发,连鬓胡子,一个活脱脱的现代都市里的野人。这位革命家又太“不食人间烟火”,太追求这场运动的神圣性和纯粹性,一心渴望成为软件领域的耶稣基督。太超凡脱俗,而且,除了提出核心理念外,斯托尔曼缺乏著书立作的能力。这些局限,使得埃里克·雷蒙德(Eric S. Raymond)脱颖而出,担当了这个角色。如今,他已经成为开放源代码运动(脱胎于自由软件运动)和黑客文化的第一理论家,不可动摇。
在自由软件启蒙阶段,埃里克·雷蒙德以如椽之笔呼啸而出,其核心著作被业界成为“五部曲”:《黑客道简史》(A Brief History of Hackerdom)、《大教堂和市集》(The Cathedral and the Bazaar)、《如何成为一名黑客》(How To Become A Hacker)、《开拓智域》(Homesteading the Noosphere)、《魔法大锅炉》(The Magic Cauldron)。其中最著名的当然还是《大教堂和市集》,它在自由软件运动中的地位相当于基督教的《圣经》。而用黑客们的话说,这是“黑客藏经阁”的第一个收藏。
《大教堂和市集》的伟大之处在于,第一次以形象生动的比喻,将自由软件和商业封闭软件之间的区分开来。“我一直想找一个比喻,能够强调我所发现的在两种开发模式中所存在的重要区别。一种是封闭的、垂直的、集中式的开发模式,反映一种由权利关系所预先控制的级权制度;而另一种则是并行的、点对点的、动态的开发模式。”这个比喻诞生了:前者就是封闭的大教堂模式,后者就是开放市集模式。
他以极强的说服力,说明了自由软件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也不仅仅是乌托邦的理想,而是在开发模式上真正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代表着历史发展趋势的必然。微软的模式就象是艰难而缓慢的大教堂建造工程。这种大教堂的方式在修补软件“Bugs”,保障软件质量方面明显失效。而自由软件则仿效了自由集市的模式。在集市里,公开源代码的程序随时随地地暴露在千万名程序员的眼皮底下,使“Bugs”无处藏身,并能随时修改。这种一边开发、一边调试修改的同步方式比大集市的“α测试、β测试”方式先进得多。用最形象的比喻就是,自由软件模式的核心是“众人拾柴火焰高”。
雷蒙德的这句话更成为经典:“如果有足够多的眼睛,所有的错误都是浅显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把这称为“Linus定律”。
1990年,他编辑了《新黑客字典》。从此对黑客文化着迷,成为黑客部落的历史学家和黑客文化的学者,1996年写成了《黑客道简史》。他开始把自己定位于人类学家:“人类学家的工作就是研究人的行为及整个社会,研究人类文化的形成、文化的作用方式、文化如何随时间变化而变化,以及人类如何适应不同的文化环境等。我考虑最多的是有关计算机黑客的文化,更多地集中于从社会的角度分析,而不是他们的高超技术和程序。”
Linux来了,Linux点燃了自由软件运动的烈火。人人被激励起来,敏锐的雷蒙德当然更加激动,1997年5月,他完成的《集市与教堂》在Linux Kongress上发表,受到了空前的欢迎。《大教堂和市集》主要面向编程人员和技术人员,当然充满了技术术语。但是,“在书中许多涉及技术问题的地方我都标明了“如果您不是技术行家可以略过此处”。除此之外,我还特意删除了那些有可能读起来比较晦涩的地方。我希望《大教堂和市集》这本书有血有肉、富有刺激性并能够启发人们思索。尽管我不知道在公开场合下说这些话是否合适,但是事实是我确实认为自己是个称职的作者,能够将技术问题阐述地足够生动、有趣以吸引非技术类的读者群。在撰写该书的过程中我确实体验了不断挑战困难的乐趣。”
生活在一个不会沉没的软件世界
在业界的活跃程度,雷蒙德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雷蒙德与斯托尔曼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自由主义者,是优秀的演说家和煽动家,都富有浓郁的理想主义色彩,都不注重物质生活,热爱编程和写作,都由迷恋黑客文化而成为一个另类的黑客。因此,当斯托尔曼在80年代初启动自由软件运动时,雷蒙德很快受到感召,投奔斯托尔曼的门下,成为了FSF最早的撰稿人之一。
但是,雷蒙德与斯托尔曼又有区别:如果说斯托尔曼天生就是一个纯粹的革命家,那雷蒙德如他自己所形容:他是一个类似火把、医生、宣传员、大使、福音主义者一类的人物。但本质上,更是一位时刻停留在角斗场中央的“斗士”。有着强烈的写作冲动,外向型的性格,喜欢与媒体打成一片,他的曝光率和“出镜率”无疑是所有黑客中最高。与埋头苦干和默默感召相比,他更需要时刻站在屋顶大喊,不断向世人发出信息;与纯粹的理想和执着的信念相伴,他更喜欢和记者和总裁们打成一片;与封闭在一个小小的圈子里自娱自乐,他希望把新的理念带到华尔街,让资本市场也为之倾倒。
显然,他比斯托尔曼更加入世、务实。但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对于一场革命运动而言,这种入世意味着更强大的战斗力。要在现实的世界取得真正的胜利,不得不学会妥协,在某种程度上与商业力量“同流合污”。
因此,雷蒙德与斯托尔曼注定了不能成为软件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最终分道扬镳。尽管,雷蒙德宣称,他和斯托尔曼已经是二十年的老朋友,他们之间有时候会有一些摩擦,但他们只是讨论问题罢了。但事实上,你很难见到他们之间有什么合作,哪怕是一次合影。他们之间的分歧最终引发了道路之争,曾经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变成了“持不同政见者”。自由软件运动的裂缝由此产生。
雷蒙德认为,“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词不达意,给大家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原因在于“自由软件”这个词很容易就与对知识产权的敌意、共产主义和其他激进的观点联系起来,几乎不可能让大企业的CEO和CIO们喜欢,更容易把投资者吓跑。于是,他举起了“开放源代码(Open Source)”的大旗,用以替代“自由软件”。
雷蒙德认为两者的核心是兼容的,如同《大教堂和市集》一书的要旨一样:为了产生高质量软件的最好办法,将源代码向整个世界完全开放,软件开发应当由一群相互独立工作的黑客在一种全开放的氛围中协作进行。这样的工作模式能把软件作得最好,能比商业软件更棒!“在解决问题方面,没有任何商业性开发者可以与Linux社团的头脑库相匹敌,因为很少有人能负担起雇佣200多个为fetchmail出过力的人!”
但是,斯托尔曼不喜欢实用主义的辩词。他认为,虽然两者都是开放源代码,但最大的区别就是自由软件将自由精神放在首位。对斯托尔曼来说,自由是基本的道德美德:所有的计算机用户都应该享有相互协作、共享,以及拷贝和交换源代码的自由。但是对商人来说,自由(free)与免费(free)是同一个词。雷蒙德打出的“开放源代码”新旗号,目的就是要与斯托尔曼划清界线。在自由软件如火如荼,商机无限盛开之极,为了避免纷涌而来的投资者被斯托尔曼“吓跑”,他们还得联起手来,将斯托尔曼屏蔽起来。
这是一个商业主导的时代,胜利者当然是讲究实际、注重实效的雷蒙德。的确,在自由软件发展的关键时刻,人们更多关注它势不可挡的成功势头,而对道路之争不感兴趣。一个是策动自由软件的“原教旨主义者”,一个是把自由软件汇入商业化大潮的“修正主义”,他们之间你争我夺,誓不两立。但对于我们来说,他们都是一回事情,都是对现有商业软件封闭模式的共同反叛。因此,在我们眼里,“自由软件”和“开放源代码”是同一回事。本文中两者也不加区分。
作为开放源代码的纲领,《大教堂和市集》当然也是“开放源代码”,大家可以在全球各大网站查到,而且已经被翻译成十多种语言。在爱好者的努力下,本文的繁体版和简体版也很精彩到位。大家可以直接用搜索引擎搜索。尽管如此,本书由Tim O'Reilly公司正式出版后,居然十分畅销。雷蒙德兴致所至,又对本文进行了修改补充,出了新的版本。
“《大教堂和市集》第一版问世的时候时间十分仓促,从头到尾只花了6个星期。这一次再版我是本着完美主义的态度来着手的,希望再版书能够成为一个精品。”看来,雷蒙德非要把它做成软件业的“圣经”不可。“我个人认为,正是因为我选择了Linux,所以我已经生活在一个不会沉没的软件世界。但是,迄今为此,大多数人还没有生活在这么一个世界里。当大多数人生活在这么一个世界的时候,我想,就到了我考虑停止这份工作的时候了。”
显然,博客世界的运作机制也是一种“市集”模式,与开放源代码软件异曲同工。理解了后者,也就可以初步理解博客的内在。但是,我们依然期待一位能够横贯技术与实践,纵横历史的博客理论大师出现。为我们理清一切。
今天,我们只能真正的抛砖引玉,需要更多深入、持久的思考。来进一步阐述这个问题。
理解开放源代码的钥匙:商品经济与礼品经济
许多人都会有第一反应:开放源代码究竟图什么?这些人都是吃饱了撑的,都是超脱利益的“仙人”。实际上,理解了礼品经济,就理解了其中的奥妙。礼品经济是人类最传统的经济,因此可以说,这些程序员和博客比我们大多数“凡夫俗子”还要“凡夫俗子”。
从经济规律上看,无论是软件还是媒体,开放源代码运动所遵循的内在经济规则与传统领域的区别主要就是商品经济与礼品经济的不同。也可以简单归结为人们价值观的差异。
对于商品经济与礼品经济,姜奇平有过多篇文章,对此进行过非常精彩和深入的分析。我们就直接引述他的一些内容,不另做阐述。
原始社会和后现代社会,礼品都是经济的中心。所以称为礼品经济。在原始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中间这一段,商品是经济的中心,所以称为商品经济。可见,礼品是相对于商品而言的;礼品交换是相对于商品交换而言的,礼品经济是相对于商品经济而言的。后现代派的研究发现,网络经济的本质,是礼品经济!代表作是巴比鲁克(Richard Barbrook)所著《高技术礼品经济》(《The Hi-Tech Gift Economy》)。当然,软件业的开放源代码运动,和目前的博客运动,都是网络经济真正的代表,也就是礼品经济的发扬光大。
就好象专门为我们准备的一样,人类学和社会学中,真有一门显赫的学科,专门研究原始“礼品经济”。中外著作不计其数。代表人物是马林诺夫斯基、马赛尔.莫斯和赫赫有名的列维-斯特劳斯。国内研究的权威是红军领导人张闻天和社会学家费孝通。最近的成果是阎云翔研究黑龙江省下岬村“礼物经济”的哈佛博士论文《礼物的流动》(中译本)。
那么多人感兴趣是因为:原始礼品经济遵循的是商品交换原则的反规律——不等价交换原则!原始礼品的交换原则,和自由软件之父Richard Stallman提出的自由软件交换原则的相似度,远大于商品交换原则。
商品交换原则的一个基本规律可以分为三截:买卖双方,价值(钱)与使用价值(货)相交换;交换过程是用价值换使用价值,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换结果一定是价值与使用价值换位,即收到钱的不再拥有货,收到货的不再拥有钱。这第三截,对原始礼品和软件都不适用。
对软件交易来说,比如,一个软件拷贝卖出后,使用价值转让出去,但卖者手里仍然保有一模一样的使用价值。这就不符合商品交换中,价值与使用价值一定换位(卖者收款后不再保有商品使用价值)的要求。
而原始礼品的交换规律,正好与软件是一样的。原始礼品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不可让渡(inalienable)的物品。意思是,礼品送出后,原主人永远拥有送出礼品的所有权,而且这个所有权不可转让。无论礼品流转到哪里,原主人都有索回它的权利。(原始礼品的这种特征在现代社会逐渐消失。所以人类学家一般要到比较原始的地方,才能采到“纯”礼品经济的调查样本)。
一代代人类学家,都视这种不可让渡性为谜。莫斯在毛利人那里,发现秘密在于一种叫“豪”(hau)的神秘力量。“豪”总是希望返回它的源地(送礼者),如果受赠者不回礼,“豪”就会发作,甚至导致受礼者死亡。莫斯把这称为“礼物之灵”(the spirit of gift)。
典型现象是“库拉”(Kula)交换,它的游戏规则是:一个主人把自己某一等级的物品(如项链)转送他人,这个礼品就成为库拉;此人又再次转送另一人,如此循环转送。直到有一天,某人愿以同一等级的物品(如手镯)交换这个项链,于是手镯又沿赠送的原路,返回到项链的原主人那里。手镯和项链各自朝着库拉圈(Kula ring)相反的环状方向循环。虽然礼尚往来,但与商品交换不同,库拉圈中,除了原主人,每个受赠者,都无权实际把库拉消费掉;不仅如此,每个人都必须记清楚礼品传递路径,以便礼物原路返回时不致“迷路”。库拉圈可达方圆几百海里,人们可能从末谋面,但所有交换的参与者都知道他们的名字。
大家想一想,知识,是不是就具有“库拉”交换的特征?对牛顿定律,大家口耳相传,不管转手多少道,都会把它的发明权归于牛顿,但每个人接受牛顿定律,都不会使这一定律的使用价值减少。因为牛顿定律不是商品,是人类思想的礼品,所以虽可用于思想交流,却无所谓等价交换。
在进一步的研究中,莫斯发现,古代罗马法和日耳曼法中,用于抵押的担保物(相当于一般等价物),“这些东西虽是物,但又是有生命灵性的”,“这些补充性的担保物以假想形式表现出的是人与人的灵性混为一谈以及其相互的作用和影响”。“交换的东西从最初便有自己的个性和特性,它们不是没有生命力的,这一点查士丁尼法典和我们今天的法律所确定的物的概念不同。首先,物被看做家庭的一员,拉丁语‘家庭’(familia)既包括 ‘物’ res ,也包括人。”
那么,原始社会的礼品与现代社会的商品,根本区别在哪里?区别在于:原始社会的“产权”是有机“产权”,而商品社会的产权是“无机”产权。
有机的,是指是有生命的。原始人之所以认为物有灵性,实际是对事物联系有机性的一种认同。他们不愿把一物从它所依存的世界中的其它部分割裂开,成为孤立的“原子”。质言之,在原始人眼中,整个世界都是一个有机体(类似孔德与斯宾塞提出的社会有机体论),这个天人合一的“人体”,有经络存在,这个经络就是“豪”(hau),就是“礼物之灵”(the spirit of gift)。他们相当于认为,每个物品,都是“人体”上的“器官”,如果把经络一割断,物品的“生命”就没有了。所以任何物品当作礼品送出后,器官与经络的联系,都是不能断开的。
而商品经济的前提,是契约的存在,即以原子方式界定清楚物权和个人权利,是一种无机化的产权界定方式。缔结契约相当于割经络,决不允许你中有我,这个东西中包含那个东西,彼此边界不清。只有把个人权利与社会权利分割开,把单一物品与它的整体、环境从属性上分割来,才能确定一个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交换,在量上相等不相等。
到了网络经济,情况又复杂了。因为知识不同于物品,它的使用价值边界天然就不清。不象面包,吃一口少一口。知识“吃”多少“口”,还是那么多,甚至可能越“吃”越多。这种特性,在经济学中叫外部性。知识的特点,具有消费时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消费时的非对抗性(non-rivalness)。这里的外部性,就相当于原始礼品经济中的“豪”(hau)和“礼物之灵”(the spirit of gift),可以越出自身边界进行交换。发展到知识经济高级阶段后,知识产权根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用巴泽尔的产权分析理论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巴泽尔的产权概念,基本上“还原”到可以解释原始社会了。他认为产权就是对公共领域的占有。这是圣经中早期人类的典型观点。知识由于处在公共领域,圈占它的制度成本必然高于占有私人物品的制度成本。用礼品经济的观点解释,就是知识里边有个“豪”(hau),你如果非占有这个“豪”(hau),把这个“库拉”给“干掉”了,当成了“其图姆”(kitoum,原始人指的非礼品用途的普通财产),那么你这个“库拉圈”就循环不下去了,意思是知识生产就不可持续了。而知识经济要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的平衡条件必须是:知识消费与知识生产互为因果。举例来说,别人听你讲授观点是在消费知识,别人听完后对你的观点发表评论又是在生产知识,这就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平衡。
知识如何“等价”交换呢?如果知识成为社会财富的中心,等价交换原则又难以适用,天下岂不大乱?受原始礼品经济启发,人们发现了后现代礼品经济的规律。
反朴归真:后现代礼品经济的原始特征和传统精神
后现代礼品经济,起于信息技术的先进生产力实践前沿。首先是TCP/IP和Linux的出现;其次是网络门户掀起的FREE热浪;第三是知识产权矛盾的暴露和博客运动的兴起。
FREE运动斩不尽杀不绝,春风一吹又漫山遍野。这里面是有深层原因的。绝不象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以为是违反经济规律的反常现象。
Richard Stallman实际已经把后现代礼品经济的大略意思表达出来了。成系统的,则要推巴比鲁克(Richard Barbrook)所著《高技术礼品经济》(《The Hi-Tech Gift Economy》)和Genevieve Vaughan所著《为-给:对交换的一个男女平等主义的批评》(《For-Giving:A Feminist Criticism of Exchange》)。他们的基本观点,与原始礼品经济观点,存在一种“否定之否定”的肯定关系。
后现代礼品经济的基本原理是,在网络时代,知识创新和社会关系网络有机联系,关系网络就相当于原始礼品经济中的“豪”(hau)。任何知识,只有融进网络才有生命活力。一个人的知识加另一个人的知识,相互“送礼”——提供知识给对方共享,会产生网络效应,或者叫1+1>2的效应,也就是俗话说的,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价值高于原有知识算术和的“大于”部分,就是创新,就是知识的生命和灵魂,它就是“礼物之灵”(the spirit of gift)。
理查德.巴比鲁克(Richard Barbrook)是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超媒体研究中心成员,他把建立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上的礼品经济,称为高技术礼品经济。“我们必须重新发现给予的快乐:给予是因为你有如此之多。”
巴比鲁克说:“对大多数人来说,礼品经济简单说就是人们在网络空间一起合作的最好方法。”巴比鲁克指出,“随着网络的出现,礼品经济已深深植根于社会习俗”。“数字工人虽然还必须为金钱而出售作品,但他们工作的方式通常是平等而团结协作的。对于千百万人来说,在网络中通过交换礼品来合作,已是他们日常经验的一部分。”
他认为,礼品经济的利益来自于网络效应:“在小的部落社会里面,礼品的循环确定了人们之间紧密的个人联系。”“当网络用户上网时,他们首先参与的是把信息的提供和获取当作一种礼品”。“网络用户通过交换礼品工作到一起,往往比参与电子商务获得更大的利益。置身于一个繁荣的社会中,许多美国人不再仅仅受金钱报酬所激励。时间和金钱一旦充裕,他们就会一起寻求与人合作的劳动乐趣”。
在网络中,合作利益大于个人奋斗,所以“网络用户的自利就可以使高技术礼品经济长期存在下去。”“甚至自私的理由也可以鼓励人们在网际空间里面变成无政府的共产主义者。”结论是,“货币、商品和礼品关系并不相互冲突,而是共生共存”。
在高技术礼品经济中,“版权无以对抗礼品的优势”。“死的信息产品的被动消费转变成活的’交互式创造’的过程”。
Genevieve Vaughan的《For-Giving:A Feminist Criticism of Exchange》是一个大部头作品,分二十三章,无数小标题,400多页。重点是探索礼品交换与商品交换的不同原则。作者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们所说的经济学,是基于交换的,而聩赠礼品被当作家庭行为,可经济学一词本身的原意,却正是照料家庭。”
作者强调,“礼品范式强调的是为满足需求而给予的重要性,它是需求导向,而不是利润导向的”。“在商品交换中,合乎逻辑的行为是自我导向而非利他导向的”,而“馈赠者把对别人的满足当作对他自己需求满足的一种手段”。“与馈赠相反的是交换,在交换中人们根据得到的来付出,在这里计算和测量是必需的,而且必须在交换的产品之间建立均衡。而针对需求的给予,则只是在给予者与接受者之间建立纽带。对需求者免费馈赠,经常不需要计算,……,因为它基于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实际上,二者是相互渗透的。举例来说,网络交易中的诚信,就不是存在于使用价值之中,而是存在于交易者的关系网络中。诚信既不在等价交换原则中体现,又是等价交换离不了的伦理背景。诚信象“豪”(hau)一样,你若对不起它,东西既使卖得没影了,它早晚也要回来找你算帐。
原始礼品经济,后现代礼品经济,看起来隔着万水千山,但实际却是灵犀相通。在“喻于利”的等价交换原则之外,我们还看到了“义”这个礼物之灵。故荀子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
在商品经济的汪洋大海中,礼品经济要正常而有效的运作起来,获得发展的动力。那么,一些基本的规则和制度是必须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些使礼品经济得以发挥威力的独特制度。包括软件开放源代码的GPL公共版权和博客领域正在兴起的CC公共版权。
GPL: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宪法”
生命在于运动,对于内容来说也是如此。运动的机制决定了最终的结果。博客如此,软件也是如此。软件的传播和内容的传播,机制和规则当然是核心。
人们常说,制度决定技术。起码,制度影响技术。不好的制度制约技术的使用和发挥,好的制度可以促进和提升技术的发展。对于博客和软件,也是如此。现在,我们来一一考察两者。
可以说,开放源代码的成功,核心不在于具体技术的成功,也不是Linux等具体产品的成功,而在于其独特制度的成功。这个制度就是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通用公开授权,本书将这类版权规则通称为“公共版权”制度)许可制度。是GPL规则决定了开放源代码社区统一的游戏规则,激活了社区的活跃和繁荣,并且因此成就了Linux、Apache等非常优秀的软件产品,从而在软件业成功掀起了一场势不可挡的创新运动,动摇了任何传统公司都无法动摇的微软垄断地位。激活了包括软件、硬件、网络和服务等整个IT业的发展活力。
因此,要了解开放源代码运动,就必须首先了解GPL,这是与传统版权制度互补,自成体系的一项制度。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现行法律上,都具有实际效力。
传统版权是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取得的对作品的专有权利。GPL源于反对版权的目的制定,它独创了Copyleft的许可方式。但是,富有戏剧性的是,为了构造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自由软件分发规则,保证自由软件在社会中自由共享,GPL又是依靠版权法和版权制度来保证顺利实现目的的。版权人依据版权法取得各项人身权力和财产 权力。著作权人有权自己使用作品,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有权禁止第三人对作品未经授权的使用。依GPL条款发行程序的作者,从来就未放弃过版权,恰恰相反,他们往往会把“版权所有”字样明显地标注在程序的前端。
GNU GPL由自由软件之父Richard Stallman创建的自由软件基金会(“FSF”)制定,致力于消除传统版权制度对计算机程序在复制、分发、学习和修改方面的种种限制。1989年写成第一版,希望借以打破版权法律体系对软件的桎梏,保护公众对软件共享和修改的自由。在GPL的条款下,“frees oftware”指的是“自由软件”而非免费软件。针对在GPL使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FSF于1991年发布了第二版的GPL。GPL之外,FSF还制定了LGPL许可证。同GPL相比,LGPL是一个较弱的copyleft许可证,它允许程序与非自由的模块相连接。
如果原始版权人在声明中明确说明其程序或作品置于GPL条款之下发布,则GPL开始适用。为了做到这一点,作者至少要在程序中包含以下声明要点:
●版权声明。如:“版权所有(c)19XX 作者姓名 ”。表明作者未放弃版权。
●自由软件声明。如:“这一程序是自由软件。你可以遵照FSF出版的GNU GPL来修改和发布这一程序。”
●无担保。如:“本程序没有任何担保,甚至没有默视的适销性和适用性(Merchantability and Fitness)担保。”
●完整的GPL副本的阅读或获得办法。
在某种情况下(例如,你想用GPL方式来发行的程序属于职务作品),程序开发者在用GPL的方式发布程序之前,需要取得对该程序有处分和支配权力的机构或人员放弃版权的声明。GPL许可证只约束有关程序的复制、分发和修改行为。但作为一个例外,如果运行程序的输出构成基于程序的作品时,运行行为同样受到许可证条款的约束。
收到受GPL约束的程序时,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任何人可以任何方式复制和分发它:
●在每一副本上明显和恰当地标明版权声明和无担保声明;
●给每一接受者一份GPL许可证副本。
在GPL条款下,程序的接受者可以修改程序,从而形成衍生作品。要合法地再发布该衍生作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注明修改信息;
●允许第三方作为整体按许可证条款免费使用。此处的费用指源自版权法的许可使用费;
●如程序在运行时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则应在交互命令之前打印版权声明、无担保声明和用户可依GPL重新发布程序的声明。
只要遵守GPL有关程序的复制、分发与修改规则,你有权以执行代码的形式来复制和分发程序,但必须与执行程序一同附上源代码,或者提供获得源代码的书面报价信息。获取源代码的报价以实际完成源程序发布的成本为限。
Linux是依照GPL发布的,因此,它的版权问题与其它依GPL发布的自由程序相同。
开放源代码软件之所以要保留版权,而非放弃版权,是基于以下因素:
●保证许可证的合法发放者身份。许可证是一项将自己的权利授予别人有条件使用的法律文件,前提是许可证发放人必须拥有这项或这些权利。
●有权约束自由软件再分发人的各项行为。如果自由软件的发放者,不是采用GPL许可证,而是采用放弃版权的方式,则自由软件的再分发、复制与修改是不可控的,有可能会走向有违原始发放人初衷的另一面。
●防止对自由软件的滥用。放弃版权等于将程序置于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任何方式使用它。这种状况下,有可能使某些人通过主张修改作品的版权或申请专利的方式,将自由软件据为已有。
●保留原始权利人有权对自由软件的许可规则进行修正。在某些情况下,如由于专利问题,使得程序在某些地区的发布和使用受到限制,则原始版权人可通过增加许可证条款的方式,将这些地区明确排除在外。
在GPL的使用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程序衍生作品的版权问题。依版权法理论,修改、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版权归修改翻译人享有,也就是归再创作作者享有版权。受GPL约束的自由软件亦不例外,GPL许可证的接受者,当然合法地获得程序或基于程序作品的修改权利,也就是说他有修改程序的法律依据。修改之后的新作品的版权应归他所有。但是,重要的是,修改者在重新发布经修改的程序(衍生作品)时,必须满足GPL对他的要求:“你必须使你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允许第三方作为整体按许可证条款免费使用”。并且GPL条款规定“当你重新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那里接到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支配的复制、发布或修改程序的许可证”。
显然,当修改者重新发布经修改的衍生作品时,除了可以在衍生作品上表明修改者身份之外,他已对衍生作品丧失了任何的支配权。所有用户的许可证,不管是谁直接发放的,都视为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获得。衍生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但他重新发布衍生作品时,实际上是将权利让渡于许可证的原始发行人。衍生作品的用户也视为从许可证原始发行人处获得复制、再发行和修改作品的权利。
博客是媒体的开放源代码,也就是内容的开放源代码。内容的开放与软件的开放,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也有着一些特别之处。下面,我们来考察内容开放的规则问题。
开放内容(Open Content):比开放源代码运动更广阔
GPL是针对传统版权对软件的过度控制而制定,那么,要在传统的法律架构下,实现内容的开放,使内容(文本、图片、视频等)脱离现有版权不合理的过度保护,也需要有新的规则来构建新的制度。
内容开放(Open Content)的作品是指任何在比较宽松的版权条例下发布的创造性作品(例如文章、书籍、图像、音像及影像制品等)。内容开放的作品允许任何第三方在不受传统版权较严格限制的情况下自由复制信息。有些内容开放材料还允许第三方不受限制地对原作品进行修改或再发布(例如Wikipedia所采用的GNU自由文文件协议证书就是一例)。其涉及范围,以及产生的社会意义比软件业的开放源代码运动更加广阔和深远。
就像开放源代码软件有时被称为“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不要与“免费软件”,freeware混淆),内容开放材料有时也被称为自由材料(Free Material)或自由文檔(Free Documentation)。与开放源代码软件一样,内容开放也不是完全放弃版权,而是保留有限度的版权。这种保留一方面是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作者的劳动,同时也是为了能够保障规则和制度对内容的有效制约。
目前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内容开放运动:(字母顺序)
l Aozora Bunko(日本):自由的日文电子书籍;
l 亚洲开放源代码中心(Asian Open Source Center):包含了一个在GFDL下发布有关开放源代码运动的自由wiki;
l CapitanCook:自由的旅游指南;
l Creative Commons(美国):致力于内容开放概念的组织,指定了多份用于内容开放材料的版权条例;
l Extinction Level Event.com:自由的网上漫画;
l Jake:http://jake─db.org/,有关软件及数据库的研究报告;
l GNU temberg(意大利):http://www.gnutemberg.org/ 意大利文的电子书库;
l Linux文档计划(Linux Documentation Project):http://www.tldp.org/ 为Linux编写文档的内容开放的计划;
l Nupedia:http://www.nupedia.org/,比较专业的内容开放百科全书
l Opencode:http://eon.law.harvard.edu/opencode 内容开放及研究开放(Open Research)学会
l Open Content:http://www.opencontent.org/ 为内容开放材料设计相关版权条例的组织
l Open Content for Education:http://www.life─open─content.org/ 内容开放的教育
l Open CourseWare(美国):http://web.mit.edu/ocw MIT的大学/研究生内容开放教程计划
l Openlaw (美国):http://eon.law.harvard.edu/openlaw 哈佛大学的实验计划,以内容开放的方法来制订法律
l Open Music Registry:http://www.openmusicregistry.org/ 使用音像开放协议证书(Open Audio License)的音乐
l Open Directory Project:http://dmoz.org/ 致力于创建类似于Yahoo!的内容开放站点查询
l PlanetMath(美国):http://planetmath.org/ 民有、民享的数学教学
l Wikipedia:http://www.wikipedia.org/ 致力于创建内容开放的百科全书
l Woochi:内容开放的关于酒的百科全书
l World Lecture Hall:http://www.utexas.edu/world/lecture/ 内容开放的在线教程
l The Worldwide Lexicon
l Gutenberg计划:http://promo.net/pg/ 最大的英文电子书库
l 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英文的科学公共图书馆
如今,开放内容的版权条例有:
l GNU自由文文件协议证书
l October Open Game License
l 出版开放协议证书 (Open Publication License)
l 内容开放协议证书 (Open Content License)
l Open Directory Project License
l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l 游戏开放协议证书 (Open Game License)
在以上诸多开放版权的许可协议中,“Creative Commons License”(与GPL一样,本书也通称为“公共版权”,因此,本书中该协议就简称为“CC公共版权”)脱颖而出,成为博客领域最为广泛接受的许可方式。虽然,最初“CC公共版权”并不是针对博客而制定的,但是,最近半年以来,“CC公共版权”已经在博客领域迅速崛起,这个曾经一度被冷落的许可协议,开始因为博客领域的采纳而声名大振。“CC公共版权”与博客,两股内在价值观非常一致的新兴力量,逐渐开始成为一体,非常自然地走到一起,互为成就。
“CC公共版权”找到了自己的载体,而博客也会因为“CC公共版权”,从此有了自己的规则和制度,有了自己的灵魂!当然,两者结合在一起而引爆的革命力量还没有开始发挥出来,因为这一切都刚刚开始。目前,博客采用“CC公共版权”还是自发的、不直觉的,还没有达到爆发的临界点。
但是,我们认为,未来的趋势不可阻挡!因为,独特的机制和规则才能真正构建强有力的博客文化。
“CC公共版权”:博客世界的GPL
在好莱坞等少数巨头的推动下,美国版权保护制度不断加强,越发走向极端,不利于创新,也不利于公众利益。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些巨头通过政治游说,推动立法。制定出一系列只是满足版权所有者的一些极端要求,而没有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法律。如《数字千年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简称DMCA)就是一个典型。该法案规定,破解版权保护本身属违法行为,而如果没有这项法律,这种行为就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在无数的反对者中,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莱斯格(Larry Lessig)是其中最有名的反对者之一,他说:“我们一定要在两个极端中间,找到一个合理的折中方案,在当前产权保护极端主义盛行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产权保护法体系。”
莱斯格以及其它反对《数字千年法案》的人认为,是先行的版权保护法出了问题,而不是数字产品版权管理的技术出了问题。2001年,这位有网络空间“斗士”之称的教授专门发起并创建了一个名为“Creative Commons”的组织,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版权保护方法,用以取代现行的对版权实行严格保护的法律。他和其它一些与会的专家一致认为,即使是那些对版权所有者处境表示同情的人也很容易发现,在很多案子中,《数字千年法案》只是被用来加强对版权的控制而已,而这完全背离了该法案起草者促进创新和发展的初衷。
“CC公共版权”专为有意在线上公布、并与人共享而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而设。这是一种新型的类似于GPL的版权协议。由Creative Commons发起并且正在得到大力支持的免费的、电子化的协议。“CC公共版权”的目标是让更多的版权拥有者们能够有另外一条路告诉更多的人,他们的作品是可以免费复制或用作其它用途的,只要能够遵守一定的规定。
现在没有一种简易的方法让作者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他们作品被别人使用,而同时仍然拥有版权。作者更多时候不得不回答并商榷每个要求使用其作品的询问。
具体申请办法,就是登录“Creative Commons”网站(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然后按照五个步骤完成:
第一步:选择选项(choose options)
第二步:确认选择(confirm choice)
第三步:输入信息(enter information)
第四部:确认(confirm)
第五步:对外发布(tell the world)
整个过程可能只需要2分钟,而且还能够把这个协议简便地加到自己的作品展示中。“CC公共版权”提供了三种可选的条件:
1、是否要求署名(Require attribution?):可以选择“Yes或No”。选“Yes”表示只要能够指明作品的作者,那任何人都能够复制,传播,展示和演示该作品;
2、是否允许非商业用途(Allow commercial uses of your work?):可以选择“Yes或No”。选“No”表示作者可以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使用;
3、是否允许修改(Allow modifications of your work?):这个有三种选择,除了“Yes或No”,还有一项是共同属性(Yes, as long as others share alike)。选择“No”,允许作品在不经任何改动的情况下自由传播,但是禁止利用该作品产生新的作品;选择“Yes”表示运行修改下传播,选择“Yes, as long as others share alike”,表示允许使用者对作品进行修改,但是形成的新作品必须也使用和原作品同样的版权协议。这一点很接近Open Source的协议。
这三类条件可以相互交叉产生“2×2×3”,一共12种不同的许可条件,保护程度从不要求署名、允许未经许可商业使用和允许随意修改的最开放自由的版权要求(实际上就是放弃所有版权),到要求署名、不允许未经许可商业和不允许修改的最严格的版权要求。当然,即使最严格的“CC公共版权”选择,也比现有传统版权要开放。其中最重要的是,非商业使用可以不经过作者同意,而直接转载。大大提升了产品传播的灵活性。

任何人都可以为自己的作品选择其他一个你自己愿意的定制版权。“CC公共版权”提供三种可选的协议展现形式——易阅读普通版本、正式法律文书版本、还有数字版本。如果你有一个博客网站,你只需把一小段HTML和XML代码放到你的网站上,这样你就正式采用了“CC公共版权”,成为这个新兴世界中的一员。当然,“CC公共版权”不仅仅于博客网站,而可以为任何内容所采纳。
“CC公共版权”符合博客精神和价值理念,也保证了博客领域内容的有效传播。所以,其内在意义将进一步凸现出来。成为保障博客持续发展的基本法律武器,可以避免因为传统法律的过度保护和制约,而窒息博客的发展。
附录:莱斯格(Larry Lessig)照片
开放源代码世界与传统世界:不是对立,而是互补与共存
当然,有了规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博客都应该接受,形成一个“大一统”的新世界。这样也就陷入了与博客所颠覆的传统一样的困境。博客世界最具魅力的就是自由、开放,就是多样性,就是无数的可能性。只有在博客世界,作者是否接受“CC公共版权”,作者愿意选择何种版权保护,都具有充分的自由,大家都是博客世界的一部分。这种包容性,以及这种充分的选择自由恰恰是传统领域所没有的。
无论是软件的开放源代码还是媒体的开放源代码,根本的目的不是要推翻传统旧有的制度,而更多是与传统世界互补和促进,当然也增添新的竞争和博弈的因素,促进传统制度的变革。这是我们必须理解的重要所在。
因为无论是GPL还是CC公共版权,都没有与现有版权制度直接对抗,你死我活。而只不过是为人们增加了一种新的选择,为软件和媒体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可能,和新的方向。当然,这种新的模式必然要具备自己的先进性,才能在传统巨大的势力下,在观念的巨大惯性下,打开自己的一方天空。
博客崛起后,引起最大震动的当然是新闻学领域。面对这个新生事物,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是,博客与记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博客会不会影响传统媒体的运作机制?这方面,John Hiler有着非常精彩的论述,下面把他的几张图表列出,全文大家可以直接看他的文章《博客世界:新兴的媒体生态》(Blogosphere: the emerging Media Ecosystem)


博客兴起后媒体世界的新食物链
博客世界的运作机制(如何与传统媒体形成互动)
人们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商品经济就要求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资本主义的本性就是贪婪。这是一切走向繁荣的必然代价。但是著名网络思想家乔治•吉尔德并不赞同,在他那本颇具影响力的《富与穷》(wealth and poverty)一书中,他向人们阐述了财富与金钱之间的鸿沟。“资本主义起源于给予,”他解释道。资本主义并不就是贪婪,它讲究的是给予人们一种暗示的知识,人们则以数倍的好处回报。最好的社会是怎样通过带有隐含的人们会加以偿还的债务的礼物来创建资本的。人们相互之间提供越来越好的礼物的竞赛,推动社会发展出改善了每一个人生活的新事物。
在吉尔德和其他很多学者的眼中,这种礼品馈赠机制中的资本形成了财富创造的根源。这个理解也基本解释了软件和媒体开放源代码的形成。因此,无论是软件还是媒体,我们必须避免陷入以下几个似乎是顺理成章,而实际上是偏离事实的误解:
l 开放源代码是一种不遵守现行制度的无政府主义。其实,开放源代码是逐渐形成自己的规范和高效的机制;
l 开放源代码是与现行制度相对抗。其实,开放源代码与现有制度是完全可以共存和互补的;
l 开放源代码是商业化的对立面,是彻底的理想主义。其实,开放源代码不排斥商业化,也不排斥利益。
财富与金钱是两回事,利益与贪婪也是两回事。只不过,有些人已经越来越把它们等同起来。开放源代码运动是要重新昭示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
正如彼得•韦纳所言:“按照(里纳斯)的提示,自由软件革命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场真正的革命。它只是市场对一些软件公司过于贪婪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反应,只是对旧日美好时光的一种回归。在那段美好的时光里,购买某件东西就意味着你拥有了它,而不只是签下卖身契,成为一种文明制度下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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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leo.wang
2005-09-08 1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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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研读过了,很受启发。也同我与博客的理解一样,但没有先生这样的透彻。有许模糊的东西明确化、笼统的东西具体化。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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