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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之:迷失在知识产权误区中的中国IT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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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入远远落后发达国家的现实下,中国消费者以如此高比例的投入进行信息化,他们是中国IT业真正的原动力,他们是产业中最可爱的人。但是长期以来,IT消费者始终是产业中视而不见的“隐身人”,在利益的代言人方面始终处于缺席状态。在对待消费者方面,最近十多年才迅速“暴发”的软件业走到了任何一个其他行业都无法企及、也不敢想象的地步:他们(这时往往忘了自己曾经、现在或者将来也是这些消费者的组成部分)抱怨消费者的观念和意识太差,指责消费者的道德水平,谴责消费者盗版,迫使整个社会背上道德压力和负上原罪感,有些企业还准备利用产品监测、控制消费者,甚至还要指控和起诉消费者……

那些制造、销售盗版软件谋取暴利的人永远是产业的敌人,也永远是法律的打击的对象。但是,没有任何企业可以拥有特权要求普通消费者有辨别正版、盗版的义务,包括在Napster网站上交换版权音乐的6000万美国用户,以及未来更大数目的中国计算机用户,这些普通消费者没有犯罪、也不必背负原罪,不必承受道德压力。

保护知识产权的错误方向:将大刀挥向用户!

在硅谷,知识产权的武器主要是用来防范公司之间知识产权的侵犯,无论是软件、半导体还是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都是作为市场竞争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真正将知识产权延伸为“产权”,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根本不是针对消费者的。

而在中国,主要就是中关村,却完全误读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和作用。当然,就偏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目的:鼓励创新!而变成一场完全被少数跨国公司误导和主导,被牵着鼻子,成为一场“保护财产”的完全错误的战争!这将从根本上损害中国消费者的学习成本、消费能力和根本利益,无端提升中国信息化的成本,人为设置产业发展的门槛,长期下去,除了少数跨国公司大获其利外,其副作用将逐渐浮现,从根源上损害中国IT业的长远发展。包括硬件业、网络业、服务业和软件业,都将“弊远远大于利”。

异化的知识产权对硅谷的创新能力也形成了极大的威胁。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网络法律专家Lessig也发出警世喻言:“硅谷正在死亡”。呼吁保护知识产权应该回归正路,而不应该只为了保护现有大公司的利益,反过来抑制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整个高科技的创新活力!

中关村方向性错误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是其自己饮下的一杯“毒酒”。

2002年,中国软件业将重新找回对消费者的尊重。过去,我们在谈论软件业的发展时,都是“唯企业中心论”,从来没有把软件消费者当中比企业更重要的产业发展基础,甚至没有将消费者纳入产业范围之内,更甚至由于盗版问题,而苦大仇深地将消费者当作敌人一般仇视。2002年,BSA将借助新的软件保护条例大力出击,展开声势浩大的“反人民战争”。但是片面的打击,反而会使一些软件企业真正开始认识到消费者的价值,和“上帝”的地位。中国软件企业第一次学会如何善待消费者,这样的企业才是市场最终的胜利者!软件产业发展的推动者第一次认识到消费者才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开始找到多年来迷失的方向。

为什么国内软件产品难以占领市场?为什么大家连“盗版”都越来越没有兴趣?为什么免费预装都没有人愿意使用?……永远寻找自己的错误,而不要去寻找消费者的错误。只有掌握均衡的艺术,消费者的利益就是产业的利益,就是软件企业的利益!软件业再特殊,也不能背离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软件企业再优越,也不能背离市场经济的根本规则。

中国IT的消费者应该成为真正的上帝,那些将“上帝”当作“小偷”的公司,必将被市场所抛弃。这样的公司在产业中毕竟还是少数,那些为知识产权错误方向而摇旗呐喊的人,总有一天会让现实来纠正。

写于2002年8月

- 作者: 方兴东 访问统计: 2005年10月29日, 星期六 08:14 加入博采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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