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针对美团3%的罚款?
2021-10-08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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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针对美团的处罚终于水落石出,我们既要看热闹,也得看门道。这一判罚,搁置在中国反垄断历史上有分量,放眼全球互联网反垄断,也是有动静的。那么,我们对于当下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究竟应该寄予何等的期望?面对这一问题,我们还是值得掰开来,说点敞开了的心里话。

1、单独来看,应该说3%境内收入的处罚,是恰当的,符合大多数专家的预期。这一起处罚,与阿里的处罚,是里程碑意义的。真正确立了中国《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的真正效能,树立了长期缺失的威慑力。

2、与阿里二选一的4%相比,还是罚得有点重的。因为无论是企业态度、产业与社会影响,阿里的二选一都是远比美团更加严重。所以,比较而言,如果美团罚3%,那么阿里应该罚6%;而阿里罚4%,美团罚2%,更恰当。

3、这些年滥用垄断真正对产业和社会产生全局性影响的,其实主要是腾讯和阿里。围绕阿里的举措已经立竿见影,围绕腾讯的举措目前还不痛不痒,后续值得期待,否则这一轮反垄断就存在着难以弥补的不合理。

4、以销售额来处罚,这种杀手锏一般的“核选项”,是需要时不时使用一下,对维护整个产业的竞争秩序至关重要。但是,反垄断法,从欧美的实践来看,一定要抓大放小。美国就围绕FAAMG这五大巨头,而中国其实主要是阿里和腾讯这两大。精准制导很重要,战火不宜扩大,既遏制滥用,又促进发展,才是制度的最高境界,我们还得摸索。

5、阿里、美团的处罚,都不会对巨头伤筋动骨,也不会改变商业模式和竞争格局,只是产业竞争和市场秩序的一笔学费,一次启蒙。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究竟能有多大的长远影响,不敢高估。毕竟,互联网领军企业中互联网精神的普遍缺失,是不争事实。希望中国互联网巨头,能够有更深刻的认识,有更高远的追求。

6、从美国反垄断百年历史看,真正能够一锤定音、改变整个产业格局,开创新局面的,最终还是分拆。分拆这一“核选项”是否敢于恰当使用,是衡量反垄断水平和效果的最终标准。美国这一轮反垄断,分拆势在必行。而中国如果能够敢于拆分,就可以真正跻身制度引领的高度。分拆不分拆,才是终极的风向标。不敢期待,但是值得想象。

7、而中国平台反垄断,真正要立竿见影,唯一的办法就是尽早制定中国版的《数字市场法》(中国平台治理法案),这才能一锤定音。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现有法律修修补补,都还是拼图式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有必要,也有效果,但是,不足以长治久安。中国版《数字市场法》(或者中国平台治理法案)才是面向数字时代的制度创新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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