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封杀链接有理吗?这些背书的专家为什么?
2021-02-03 11: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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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世界上绝大多数网站都是个人或者企业所用,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缺乏基本的规则规范,企业和个人可以自主封堵所有外部链接,每一个网站都成为只能站内互联的封闭孤岛,那互联网将会是什么样?!尤其是全球和中国最大的几个互联网平台,如果他们都围绕自己的利益可以选择性封杀,那互联网将会如何?互将不互,联讲不联,网将不网,那互联网还能是互联网吗?

比起简单粗暴的二选一,以及隐蔽的大数据杀熟,封杀链接更加复杂。但是,前两者更具中国特色,类似各种“割韭菜”,而封杀链接更具世界意义,影响整个互联网的未来。

抖音起诉腾讯,成为今年春节的大事,烘托了过年的热闹。各路专家学者也开始发声,值得鼓掌。其中,包括有些著名专家学者,居然也以平台的私有属性为理由,认为封杀完全是企业合理的自主选择,完全不管互联网作为公共物品的强大外部性,完全不管互联网得以发展的独特机制与内在特性。按照他们的逻辑,互联网就应该是企业私有的一个个封闭的围墙花园。

其实,互联网之所以是互联网,并不是完全按照现有的商业逻辑运行的,无论是地址解析的互联互通,搜索引擎的数据抓取,还是链接的开放性等等,这些都是默认的行业规则,其根源来自于塑造从60年代末期塑造互联网的科学共同体。无论是微信、淘宝还是抖音,还是Facebook,再大的平台,都是建立在整个互联网的基本规则和基础设施之上,再大的平台都只是上面的一个应用。以企业私有为理由鼓吹互联网的封闭,那不仅仅是平台发展的“自杀”行为,也是对整个互联网健康发展的“谋杀”行为。

破坏互联网的公共物品属性,侵蚀和削弱互联网的外部性,这种行为,个别企业可以得一时之利。但是,最终是破坏了整个环境。无论是互联互通本身,还是互联互通的默认规则,甚至坚守互联互通的价值观,这些都需要超越互联网企业能够认同互联网精神,都需要超越企业家自身商业利益的考量。否则,借助互联网这一公共物品而发展起来,成功之后,又反过来破坏互联网的公共属性,这种行为,最终得不偿失,也不可能持久。

所以,我们的专家学者,更应该具备科学共同体的价值观;我们的法律法规,更应该成为全球互联网的建设性力量。正如万维网之父所呼吁的:“将互联网带向错误的方向的力量总是非常强大。无论你是公司还是政府,控制互联网是帮你获取巨额利润、保持既有权力的方式,但人民才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总之,现在什么样的专家都可以对互联网评头论足。因为利益也好,价值观也好,水平也好,各种奇谈怪论,也不需要太奇怪。但是,了解互联网50年来之不易的历史,了解互联网发展现在面临的危险性。我们依然要坚守正确的价值观。对这些完全不了解互联网历史和内在本质,无视互联网作为公共物品属性的一面,和科学共同体逻辑的一面,完全不讲互联网精神的专家学者,我们要具备基本的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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