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成为奥运会赞助商,这是很好的举措,也是竞争策略的一大胜利。但是,期望这个赞助商的身份试图垄断所有的奥运报道和商业利益,封杀所有网站,以求“重伤”(搜狐内部用词)竞争对手。这就是偏离了赞助商的基本道义和权益。
这不但违背了新闻自由的精神,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也违背了互联网精神,更背离了博客精神。这种立意和境界的错位,最终伤及的只能是搜狐自身。作为中国互联网先驱的搜狐,做出如此狭隘的举措,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越开放越有力量!越开放越利于不败之地。这是互联网时代的竞争规律。奥运会是中国的盛事,报道奥运,宣传奥运,参与奥运,这是每一个网站和每一个博客的基本义务和权利。搜狐作为赞助商,近水楼台,可以独家获得很多第一手的新闻和信息,这是无可厚非,也是理所当然。搜狐利用这个优势,在接下来的商业竞争中获得一定的优势,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商业赞助,不能变成奥运新闻和信息垄断的理由。大家想想,如果全国网站只有搜狐可以报道奥运,那最大的损害是谁?是整个2008年奥运会,是所有的网民。以一家公司的私利而损害如何广泛而巨大的利益,这显然是极端不可取,也是不可能的。
今天看到了奥组委的发言,看来政府还是非常清醒和理智的。奥运报道,不能变成商业赞助的奴隶,自我伤害。而应该合情、合法、合理,让每一个网站,每一个博客都能够最大程度参与。
毕竟,这是第一届中国主办的奥运会,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届博客奥运会。博客精神、奥运精神和互联网精神,在本源上都是一致的,相通的。
请关注中国第一个完全由博客构成的奥运频道,博客网献给第一届博客时代的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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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111
2007-09-14 17: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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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义务是谁下的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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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123
2007-08-10 1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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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当你看这类在博客网公然挑事非的博客,不知有何感想:http://chanterlee.bok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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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123
2007-08-10 10: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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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当你看这类在博客网公然挑事非的博客,不知有何感想:http://chanterlee.bok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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