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抖腾大战台前幕后的几个关键问题
2021-02-03 20: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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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虽然全国人民原地安营扎寨,但是也不消停啊,今天接受了几个媒体的访谈,就着他们的问题,我就敞开了说说我的观点和感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已过去十多年,但互联网领域至今没有一起成功的反垄断判例。您觉得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中国的反垄断法历史短,互联网发展历史也短,属于无论是相关政府部门还是专家学者,缺乏相应的知识体系,制约了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的发挥。这是首要原因;第二,互联网一直是中国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创新的引擎,所以,过去一直强调发展,而且误以为反垄断会影响发展(事实上相反,反垄断是最好的促进方式之一),所以,相关政府部门与领导,有意识压制了互联网反垄断,直到今天积重难返;第三,也是很重要,互联网垄断巨头,不仅仅反映在产业和经济层面,实际上,它们对媒体舆论、学术领域、立法司法、政府公关等公共领域这些年渗透非常厉害,极大地影响,甚至“俘获”了很多政策的方向,这也是反垄断一直在互联网无功而返的重要原因。

2、在您看来,互联网巨头如何扼杀企业创新?寡头化会对国计民生甚至全球互联网格局造成何种影响?

互联网垄断的影响远远超过传统领域的垄断。因为通过汇聚十亿级用户以及用户数据,这些互联网巨头,一方面支配了整个互联网产业的竞争,也开始冲击和碾压各行各业的竞争秩序,少数几个互联网公司一家独大,新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上升空间逐渐被挤压,而它们是创新真正的源头。同时,更危险的是,这些互联网巨头通过数据的掌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各个层次进行渗透、扩张甚至主导,以谋求通过“俘获”公共领域以谋取商业利益最大化,比如媒体舆论、学术领域、立法司法、政府政策等方面,远远超越了企业的“本分”和边界,直接侵蚀和损害了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甚至危及国家全局性利益,甚至已经开始严重侵蚀国家治理能力和效能。

3、我们和西方资本市场体系的不同,是否会导致我们在执行反垄断法时也有区别?目前我们是否可以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判例?

反垄断法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法”,所以,诞生出市场经济的欧美,也是反垄断法的发源地。它们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是我们重要的学习和参考。欧美现在也不约而同掀起全面的互联网反垄断浪潮,主要也是互联网垄断引发的产业发展和社会影响,有着很强的相同性。而且,毕竟互联网是全球最开放与互联的领域,所以,彼此的反垄断都有着很大的相互影响。所以,反垄断方面整体还是共性大于个性。欧美案例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相信以后中国的判罚也可以成为欧美借鉴的对象。

当然,作为后发国家,以及我们中国特色的体制,我们在反垄断方面也有自己的特色,比如不动则已,一旦行动起来,结合约谈机制、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等,手段和工具更多,更加灵活,可以更高效、更综合。而欧美反垄断法律严谨成熟,流程比较繁琐,往往旷日持久,一个官司,甚至跨越几届政府,不但劳民伤财,效率低下,还变数很大。

4、我注意到您之前说过,“反垄断法本质上是一个很政治性的东西,谁的政治力量强,可能就会影响判定”。如何理解这句话?

反垄断本质上是利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去解决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遭遇的困境,也就是因为竞争本身造成垄断,窒息竞争的困境。所以,反垄断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主导,而政府一方面需要考虑国家整体的利益和状况,甚至国际形势的影响,还要受制于不同部门的不同利益和视角。加上互联网巨头,具备特别强大的政府影响力,所以,对反垄断都能够产生直接的影响。从是否启动反垄断调查,到反垄断诉讼,到最后判决结果,各个环节和过程,都不可避免明显的政治考量。

但是,无论如何最大的政治就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互联网垄断开始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那么,反垄断就成为国家战略布局,势在必行,势不可挡!

5、10年前3Q大战有始无终。您觉得这次的抖腾大战和当时的环境格局是否发生变化?抖腾大战最后也会有始无终吗?

10年前中国互联网垄断现象刚刚起来,还没有特别深入,互联网垄断造成的产业危害和社会危害,还不严重,所以,那时候打互联网反垄断官司,是逆水行舟,难度很大。现在,国家已经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所以,这一次的抖腾大战,肯定不会像3Q大战那样无始无终。我们应该保持乐观心态,期待一个良好的结果。

6、想问问您,字节诉腾讯微信封禁,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双方在商业上是想争夺什么?

1969年诞生的互联网,前25年完全是全球科学共同体奠定和主导的,是真正按照开放、共享、自由、平等、创新、普惠,让世界更美好等科学精神与价值观创造发展起来的。虽然这些年商业和政治力量开始成为主导性力量,但是,互联网根基性的规则和价值观依然还是中流砥柱。抖腾大战问题的本质就是商业逻辑开始碾压科学逻辑,标志着互联网面临的新的困境。那就是,所有的互联网巨头都是依靠互联网的开放性发展壮大起来的,但是,一旦它们发展起来之后,尤其是汇聚了十亿级用户之后,为了谋取自己的商业利益最大化,它们开始放弃开放策略,而转而谋求封闭策略,希望所有的用户、数据和内容都封闭在自己的平台之内,而不愿意让用户“流失”到其他平台,尤其是竞争性平台。这种逻辑如果成为主导,那么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就将面临终结,分裂成为互联网巨头的一个个孤岛。

抖腾大战本质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这一问题具有深远影响,触及互联网的基本规则和基础,也影响全球互联网的发展。所以,全世界都会特别关注此事。

7、抖音和腾讯相互起诉,这个案子究竟是谁是谁非?会谁胜谁负?

如果单纯局限在争执本身,那么,很可能是“一嘴毛”。作为局外人,我们必须超越案件本身,透视事件的本质。其实,抖音起诉腾讯微信封杀事件,并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反应了中国互联网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这种选择性封杀,从10多年百度和淘宝之间相互屏蔽,到3百大战(360和百度搜索之争)的阻止数据抓取,再到淘宝和微信之间的相互封杀,等等等,抖腾大战只是最新的一个而已。但是,这种因为竞争而实施的选择性封杀,逐渐愈演愈烈,甚至逐渐习以为常,变成了“行规”。这样下去,对广大用户、对后起之秀、对整个产业,都是巨大的代价,都是深切的伤害。

所以,针对腾讯的封杀,法律应该做出正确的判罚,除了双方利益考量,更重要是着眼行业发展和社会利益。

另外,我们必须指出,抖音也在逐渐成长为十亿级的超级平台,抖音起诉腾讯,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加自律,自身不会做腾讯类似的封杀行为。所以,这种巨头之间的官司,值得我们为双方喝彩,通过这种官司,既是清晰行业规则,也是提升企业自律程度。最终大家都会是赢家。

8、比起欧美,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有什么自己的特点?

如今,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甚至欧洲,都掀起了互联网反垄断的新风暴,大家不约而同,说明了互联网垄断已经是对全球的共同威胁。但是,相比较而言,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

中国互联网滥用垄断的行为比较低级原始,无论是简单粗暴的二选一,还是隐秘但是恶劣的大数据杀熟,还是这次抖腾大战的选择性封杀。这些行为在欧美几乎不可能发生,因为欧美互联网企业的自律程度高,法律意识强,这些低级的赤裸裸的滥用垄断行为,很容易被处以重罚。而中国互联网界可以说长期放任纵容,底线一再降低,这是造成这些行为的社会环境因素。

所以,中国急需通过有效的反垄断,形成一系列具有威慑力的判罚案例,树立反垄断法的尊严和威力。以此实质性提升中国互联网的竞争水平,提升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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