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在全球网络治理制度建设的角色、作用和意义
2020-06-29 11: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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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兴东 钟祥铭

欧洲在全球网络治理制度建设的

角色、作用和意义

方兴东(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院长,研究员);钟祥铭(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互联网的出现被认为是人类通信史上最具革命性的标志,它正在改变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而它的无边界性也带来关于个人角色、市场秩序和政府监管等问题。此外,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还引发了现有的监管制度、私人利益、政府关切、国际规范和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对域名和互联网协议地址分布的管理,如何应对网络安全威胁,自主的网络互联,并最终共同形成全球互联网,成为自互联网诞生以来就无法回避的问题。网络治理的根本目标是维护网络空间的社会秩序和全球秩序。“互联网就是网络”(the Internet is all about networks),网络治理的核心问题是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权利与边界问题。三者力量的竞争和博弈构成了整个全球网络治理发展历程的主旋律。在网络治理领域中,全球治理能力的不足,尤其是全球制度层面公共物品的缺失,开始严重制约着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甚至威胁整个全球秩序的稳定。在此背景下,欧洲在网络治理领域独特的制度建设能力,愈加凸显其特有的价值和意义;而对于立志建设网络强国的中国而言,也值得格外重视。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欧洲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相关的政策,但是,从欧洲在全球互联网论坛中的作用而言,它试图影响互联网发展的方式却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

一、文献综述

关于地域的研究通常伴随着对该区域的历史性考察。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互联网几乎是欧盟计划中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当时,欧盟的优先事项是发展多媒体和对信息社会的关注,而互联网是一个外来因素。作为奠定互联网最关键的两大核心技术———包交换技术和TCP/IP协议,极大地受益于欧洲学者的前期研究成果。20世纪60年代开发计算机网络实现数字通信的先驱们,除美国之外,英国、德国、法国等国都并不落后。Komaitis从历史的角度对欧盟互联网治理特点的形成作出分析。他认为,一方面,欧洲的地位是在一种文化表现形式中形成的,表现为一种政府方式(民主)和一种生活方式(自由)。古希腊的出生平等权利、法律面前平等权利、政治平等权利和言论自由的价值观造就了现代欧洲的基础,即通过对话、合作、正义和尊重人权建立的民主进程。另一方面,欧盟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利害关系的平等统一体,并非战争的结果。它致力于通过巩固和削弱不同的规则制定模式来维持和平和实行善政。它起始于经济领域并逐渐扩展至治理、政治、法律和文化等其他方面。欧盟的规范偏好旨在超越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多边治理模式,作为一种合作与互动模式,全球多边治理超越简单的自上而下的多边主义和通过谈判方式在全球以及执行各国制定之政策的进程。它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多边主义进行政策建设,通过过程、审议、学习和共识制定政策,通过实践和社会化实施政策。通过对欧洲互联网发展进程的梳理,学者认为自1993年欧盟成立至今,互联网治理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到主动的过程。在“先发展后治理”的被动互联网治理阶段,欧盟从以保护数据安全为核心,制定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与发展计划并呼吁各成员国共同参与推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发展转向对网络安全的关注;在主动互联网治理阶段,欧盟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战略、标准,国际合作,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教育培训,搭建互联网治理体系,加强对互联网的治理。

除了“整体”(欧盟)视野下的历史回顾与分析,近年来对于欧盟成员国的互联网历史发展与治理研究的探索也逐渐引起国内学者们的重视,总结经验与发展规律,致力于发现对中国互联网治理的启示。在对法国互联网治理的研究中,学者认为法国对互联网的治理历经三个时期:20世纪70年代政府主导的“调控”时期;20世纪80年代业界主导的“自动调控”时期;20世纪90年代人人参与的“共同调控”时期。在国际互联网治理领域,法国是“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的重要支持者。英国政府也并不试图占据主导地位,而是注重与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通过政府的投入和协调推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同时,英国政府更加关注被排斥在互联网之外的弱势群体之利益、国民数字技能的提升以及青少年网络成长环境的营造等,保障公平竞争和数字经济良性发展。

Kulesza从互联网治理中的“欧洲价值”角度切入,认为欧洲在多层次、多利益相关者治理方面,以及在政治和经济争端中优先考虑“人权”上有着丰富的经验。这一经验对于国际关系而言仍然是一个新的,始终具有挑战性的领域。塑造对当代全球信息社会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进程,是非常宝贵的。从管理互联网地址和域名的意义上而言,在美国政府发起并主持成立ICANN之前,互联网治理在欧洲并不是一个政治问题。Levinson&Marzouki通过一个以区域为重点的国际组织———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CoE)的作用及其与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机构的互动的案例研究,探讨欧洲互联网的治理方式以及其在IGF和EuroDIG中的角色和价值。CoE已经从最初的以欧洲人权和法治为中心的连接机构转变为如今的全球互联网治理生态系统中的重要角色,拥有自己的互联网治理战略和更具催化性的地位,特别是在知识转移方面。通过对ICANN形成的政策过程中欧盟行动的分析,Leib指出了美国和欧盟监管理念之间的差异。他认为,欧洲委员会本希望有一个对公众角色有突出作用的体制框架,但又不得不接受美国政府的偏好,美国政府指示将管理互联网地址和名称的私人制度化。尽管如此,该委员会还是试图在新兴的互联网治理领域确立自己的主要地位。

最新的研究表明,在与在线信息空间相关的一系列威胁的环境中,人们的注意力正在转向互联网基础设施本身的治理,包括物理基础设施(构成网络的计算机、服务器和路由器的电缆集合)和虚拟基础设施(协议、社交媒体平台和搜索引擎使人们能够浏览和使用互联网)。面对与互联网相关的政治利益的不断上升,各国都希望能在互联网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全球互联网治理困境与欧洲互联网治理进程

纵观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发展历程(见图1),正如互联网治理学者Jeanette Hofmann所认为的那样,全球互联网治理是一种不断变化的“调节性”概念,事实上,对概念、工具和分类的探索对于21世纪互联网治理的意义而言,无论是作为一套实践和技术,还是一个学术领域的研究,都是开放的,同时也是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与困难重重的。Mueller认为,互联网治理已经成为当今国际关系冲突的起源问题之一。

图1 互联网治理时间线

2019年在柏林召开的第十四届联合国互联网治理论坛(IGF)无疑是了解全球网络治理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以及欧洲在全球网络治理所扮演之角色和作用的最好舞台。在此次会议中,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当今互联网治理所处的无序现状,以及联合国在互联网治理中应该扮演重要角色。

30年前,柏林墙的“倒塌”成为全球瞩目的历史事件。如今,柏林举办的IGF也正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从2016年的墨西哥,2017年的日内瓦,2018的巴黎,直至2019年的柏林,原本期望几大洲轮流主办的互联网治理论坛已经连续三年在欧洲举办,而2020年的论坛最终选择波兰作为举办地而继续留在欧洲。欧洲已经“悄无声息”地成为全球网络治理的制度建设中心。欧洲建章立制的能力全球独一无二,这与主导技术与创新的美国,以及拥有庞大用户群和数据流的中国,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三足鼎立之势,从而构成当今全球互联网和网络治理的基本格局和态势。同时,数字世界的命运以及人类的未来,也都将在这个新格局下徐徐推进。

只有站在全球互联网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才能切实地理解欧洲互联网治理的角色和作用;只有通过考察全球互联网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和表现,才能够更深刻和清晰地认识欧洲的角色和意义。阶段划分的依据主要建立在互联网技术的演进、互联网发展的社会影响以及欧洲在网络治理的表现这三大视角。经由对互联网50年发展历程的考察,以十年一个阶段的技术演进历程基本形成,而互联网技术的演进也是我们认识问题的基础。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对社会各个层面的影响也在不断地深入和拓展。同时,欧洲在互联网治理领域上的努力,也呈现其鲜明的特点,并彰显出特有的前瞻性和逻辑性。因此,本文也以年代作为阶段的划分(见表1),对欧洲互联网治理的历史进程进行考察和总结。

(一) 20 世纪90 年代:Web 1.0 阶段,欧洲追随美国

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互联网早期发展阶段,欧洲在相关学术和技术研究方面,与美国相比并不逊色,尤其是英国和法国的网络研究,极大地启发和助推了美国在包交换、TCP/IP协议等关键技术方面的突破。但是,在80年代开始的协议大战中,野心勃勃的欧洲并不想简单追随美国,而希望另起炉灶,实现与美国分庭抗礼的独立网络。但是,最终欧洲在协议大战中败下阵来,而在90年代不得不重新在技术规范上追随美国,因此也错失了不少良机。虽然,互联网最具爆发性的应用———万维网(WWW)诞生在日内瓦,但是,欧洲在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发展方面,已经不具备与美国直接竞争的能力。在新兴的网络治理方面,也只能屈居边缘化地位。但是,90年代的欧洲并没有因此放弃努力。

1992年4月,欧洲IP地址资源网络协调中心(RIPE-NCC)成立,成为第一个区域性IP地址资源分配机构。1994年10月,万维网联盟(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简称W3C)创建,是Web技术领域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国际中立性技术标准机构(W3C视频),对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起到了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支撑作用。

在美国政府直接主导和以欧洲为主力军反对由美国控制互联网的“对抗”中,1998年10月ICANN成立。它是一个“全球性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谋求协商一致”的组织。自ICANN建立用以取代个别科技专家管理互联网以来,互联网治理以ICANN为核心的治理模式迄今未有改变。在随后的20多年时间里,欧洲依然是作为推动ICANN发展并独立于美国政府的主要推手。在2016年,美国政府正式放弃对ICANN的主导权。尽管如此,有关互联网治理模式的争议和演变,基本上都围绕着ICANN展开。

在Web 1.0阶段,互联网治理反映出技术治理的特点,主要针对的是包括域名系统、根服务器和IP地址管理等在内的互联网通信核心架构和基础设施的管理。此阶段,技术治理被普遍关注,而非公共政策。美国掌握着互联网的关键资源和治理机制,欧洲则是推动网络技术治理全球化的主要力量。

(二) 21 世纪00 年代:Web 2.0 阶段,欧洲开始与美国积极博弈

2000年7月,在历时两年半的框架谈判中,欧盟与美国之间达成了关于个人隐私权保护问题的“安全港协议”。按照这一协议所确定的“安全港”框架,欧盟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电子通讯数据保护指令》等一系列派生性立法,美国通过法律与自律规范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上欧盟传往美国的个人数据进行保护。

欧洲作为WSIS和IGF等全球网络治理主要平台的策源地和发源地,2001年,联合国大会批准了国际电信联盟的提议,同意在国际电信联盟的领导下,召开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由于瑞士和突尼斯争相主办,第一次峰会被分为两个阶段,峰会自2002年开始,于2005年11月结束,两阶段分别被称为“日内瓦峰会”和“突尼斯峰会”。2003年12月10-12日,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日内瓦阶段会议上,互联网治理成为热门话题。

2005年突尼斯峰会前夕,欧盟曾计划提出一份特别提案,提议将美国政府负责的管理权交给联合国下属的政府间机构,并计划将总部移至日内瓦。当时欧盟态度十分坚决,并且以“割裂互联网”作为威胁。作为回应,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的措辞也针锋相对、毫不退让。突尼斯峰会前夜,美欧双方为避免矛盾激化,导致正面冲突,互相做出“让步”。最终,欧盟同意由ICANN及美国政府继续管理互联网关键资源。作为交换条件,美国同意召开联合国互联网治理论坛(IGF),各国政府可以在论坛上讨论互联网政策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然而,由于IGF不具有决策力,事实证明美国没有作出真正让步。

在这一阶段中,围绕着互联网公共政策的问题与矛盾逐渐显现,虽然欧洲难以撼动美国在技术治理方面的主导权,但是,在创建新的公共政策的制度平台方面,欧洲贡献突出。

(三) 21 世纪10 年代:移动互联治理阶段,欧洲开始崛起

长期以来,欧洲在网络治理中的角色基本上属于不显山不露水。与美国之间更是合作大于冲突。而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互联网发展的崛起,以及亚非拉等力量在国际网络治理中经常扮演挑战美国独家主导地位的角色,欧洲在许多议程上与美国更多体现为合作。但是,直到斯诺登事件之后,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全面崛起,欧洲发挥自己制度优势的独立角色作用开始凸显。其中,GDPR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1年6月,在巴黎召幵了重点讨论互联网政策制定原则事宜的会议。在美国的推动下,会议讨论并发布了《互联网政策制定原则公报》。2011年11月1-2日,网络问题国际会议在伦敦举行。会上,英国再次重申了网络空间“七项原则”,并意图讨论制定网络空间行为规范。2015年10月6日,欧洲法院裁定有关跨大西洋地区数据传送的《“安全港”协议》无效,《安全港协议》的废止无疑对美互联网巨头造成强大冲击。

超级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未来国家治理和全球秩序的最大变量,虽然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福利,但是,作为掌握超级权利的超级网络平台的垄断问题开始引发各界思考。“我们对技术的追求是让它合乎情理,而不仅仅是使用它”。自2015年以来,欧洲积极开展反垄断调查,其执行力和决断力正逐渐引领全球反垄断浪潮。

2013年3月,美军网络战司令部直接指导并提出《塔林手册》(第一版),2017年完成第二版《可适用于网络行动的国际法塔林手册2.0版》。随着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不断深入,新兴国家群体在全球治理问题上的话语权越来越有分量,特别是在网络空间等新兴领域,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几乎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推行《塔林手册》和欧洲色彩深厚的区域性公约,都是发达国家不愿看到规则制定权被分享这种意图的体现。

自2014年以来,各国关于数据治理问题的报告相继出台(见图2)。2018年5月25日欧盟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一次在强势的政府和商业力量之间,确立了任何一个普通网民的“网络主权”,堪称全球网民的《独立宣言》。GDPR的价值是在互联网发展关键时期权力失衡的再平衡,影响深远,将成为世界各国数据保护立法和司法的第一参照。GDPR为普通大众确立网络空间的基本人权,体现欧洲在网络空间的制度建设的决心与能力。同时,它也使得欧洲重新回到了全球网络空间的舞台中央。

图2 各国出台之数据治理问题报告

(四) 21 世纪20 年代:智能物联治理阶段,欧洲引领网络制度建设

从互联时代到新兴的智能物联时代,标志着全球互联网发展进入了一个更加深入人们生活的全新阶段。人工智能越来越多地应用,标志着互联网革命真正进入深水区,将给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带来深刻的革命。

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4月初发布了正式版的人工智能道德准则《可信赖AI的伦理准则》。欧盟在平台责任、隐私保护、网络版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都比美国更早和更严格,它希望通过战略、产业政策、伦理框架、治理机制、法律框架等制度构建来研发、应用、部署嵌入伦理价值的人工智能,以此引领国际舞台。

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3月10日公布了一项新的欧洲工业战略(EU Industrial Strategy),旨在帮助欧洲工业向气候中立和数字化转型,提高其竞争力和战略自主性(European Commission,2020),并提出欧洲必须利用其单一市场的影响来制定全球标准。由此可见,欧洲所倡导的数据主权和技术主权逐渐成为中美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更具有可操作性。德国总理默克尔表明,欧盟应该追求“数字主权”,开发自己的平台来管理数据,减少对亚马逊、微软、谷歌等美国公司的云服务的依赖。欧盟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为建构全球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框架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蓝本与标准,并在后续以开放的姿态接纳了不同的规制体系。

在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欧洲作为“重灾区”全欧洲的政府、公共和私人组织正在采取措施遏制和缓解疫情,其中广泛涉及处理不同类型的个人数据。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主席安德里亚·耶利内克(Andrea Jelinek)在《关于新冠肺炎暴发背景下处理个人数据》的声明中表示,数据保护规则(例如GDPR)并不妨碍为对抗新冠肺炎大流行而采取的措施。但是,即使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数据控制者也必须确保对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的保护,应当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合法处理个人数据(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2020)。托马斯·弗里德曼(Friedman)(2020)在《纽约时报》发表时评,称这是一次人类从根深蒂固的工业时代的生活方式向网络时代生活方式全面转变的分水岭。这也标志着经此一“疫”,网络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又有了根本性的提升。相伴而来的是,制度的缺失和治理失效的问题,这也是有利于欧洲进一步发挥的新舞台。

三、对欧洲网络治理的低估与误解,世界需要重新发现欧洲

最近10年,在全球互联网产业格局中,中美两国的绝对主导,欧洲逐渐淡出人们视野,尤其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所以有一种最普遍的误解就是,欧洲因为自己产业不行,才狠抓网络治理,以此削弱中美的竞争力。这种说法具有非常强大的误导性:一方面,欧洲互联网产业的确无法与中美最近十年的高歌猛进相比,但是,这主要还是欧洲的多国家、多语言、市场碎片化、互联网之前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本来就不强等特性所决定;另一方面,欧洲策划和主办了主要的互联网治理国际会议,并提供一系列理念和制度,一批欧洲人活跃在核心组织的领导岗位。欧洲牢牢地确立了全球网络空间与中美两强优势互补、不可或缺的第三极地位。因此,重新认识欧洲有其必要性。

首先,无论在互联网历史,还是当今互联网版图中,欧洲的角色和作用一直被严重忽略。欧洲是科学精神和自由、民主、人权等理念以及价值观的起源地,也是黑客文化和互联网精神的源头。甚至,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过程中,欧洲也扮演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欧洲的治理模式是史无前例的制度创新,创建了从以国家为中心逐步转移到以国家联合共同治理为重心的一种新型体制机制与全新的欧洲政治和经济结构。同时,欧洲在网络治理制度建设的优势不断凸显,主要原因在于:1)网络治理越来越重要,不仅仅影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更影响社会运行和国家治理,甚至开始影响国际关系,撼动国际秩序;2)真正全球平台和机制的缺失,凸显了欧洲的作用。联合国还需要进一步回归,现有WSIS、IGF和ICANN等平台与生俱来的缺陷,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涉及技术、产业、经济、社会、政治和个人权利等综合相关的数据治理问题;3)曾经作为互联网和网络治理的领导性力量,美国在特朗普上任之后,全球网络治理重要性被大大降格,“美国优先”也直接反映在国际网络治理方面,而且发动科技战、将网络攻击军事化等,都在极大动摇全球网络治理的根基。

欧洲在数字经济的普及、普惠方面,数字技术的多元化和区域一体化方面,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欧盟委员会目前公布了数字化战略、数据战略以及人工智能白皮书《塑造欧洲数字未来》,展露了欧盟在数字经济领域发力的雄心。欧盟将致力于塑造涵盖网络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及数字化教育等多方面的数字化未来,旨在通过加大数字化领域投资提升欧盟数字经济竞争力。

通过考察欧洲在美国对中国发起5G阻击战的表现,标志着欧洲在全球网络治理的独特作用。虽然同样是美国的盟友,在5G建设中,欧洲很多国家并没有在美国单方面施压下简单妥协,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加拿大的表现,形成鲜明对比。尤其是英国、德国和法国的表现,基本瓦解了美国期望在国际市场一举封杀华为的企图。欧洲在5G上的表现,无疑具有风向标意义。

近年来,欧洲在网络治理的活跃并不是昙花一现,而是厚积薄发,富有积累和底蕴。特别是在网络制度建设方面,越来越凸显出多层次、全局性、体系化的整体能力和独特优势。而且在全球性的视野和格局、技术与社会变革的前瞻性把握、制度规划和建设的缜密程度、制度的实践改进与迭代更新以及欧盟国与国之间的协调与一体化协同等方面,都有着突出的表现。

四、欧洲网络制度能力的价值和中国对策

首先,全球发展本身需要欧洲的力量与贡献。在全球网络治理碎片化和公共物品严重短缺的现实下,欧洲在网络治理制度能力方面的表现,无疑是恰逢其时。世界各国需要抛弃纷争和冲突,在价值观、核心理念、国际机制平台、规范、实践甚至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更多的共识和协作,欧洲还充当着凝聚各方势力的最佳“主持人”角色。尤其是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大变局时期,如何确保全球治理不走向失控,国际秩序不走向失序,中美欧三者的合作无疑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担负着重大的责任。

其次,对于中国当下现实而言,欧洲也是不可替代的合作伙伴。中国一方面正处于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进一步深入并主导社会的重要发展阶段;另一方面也正处于网络强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等多重国家战略部署和建设的关键时期,无论是网络制度建设本身,还是积极参与国际网络治理方面,都需要我们后来居上。我们不仅在传统领域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需要努力向前,在网络这个全新领域更需要奋起直追。有欧洲这样“专长”突出的合作伙伴助力,无疑非常难得。

最后,由美国一方挑起和激发的中美博弈与冲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难以趋于缓解。无论是贸易战还是科技战,都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发展,波及产业链与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这个背景下,在中美两强博弈的背景下,欧洲的角色无疑显得更加重要。在很多时候,欧洲的倾向性很可能影响中美之间各具优势的均势状况。网络治理方面尤其如此。客观来说,目前中美欧三方的优势和主张都各具特点,而欧洲更多的处于中美两强博弈的缓冲和融合之中。在坚持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多边机制方面,以及平衡数字自由和保护的数据主权与网络主权方面,欧洲与中国有着更多的共同立场。

所以,站在网络治理角度,中国与欧洲潜在的合作机会与价值方面,可以有多层次的考量:

(1)支持和欢迎欧洲在网络治理制度建设方面扮演越来越活跃的角色。与“美国优先”理念下不断走向封闭的美国不同,更具开放精神的欧洲,符合中国的战略与价值取向。

(2)加强与欧洲在网络治理的合作,更多的学习和借鉴欧洲的理念、实践和方法,有助于改善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和短板。

(3)加强构建中欧之间多边的网络治理合作平台,使其成为具有全球影响的合作机制。尤其是在数据治理、数据主权、反垄断等当今矛盾最突出的领域,加强各种专题合作。

(4)在国际网络治理方面,中国与欧洲实现更多的沟通与协同,共同推动全球共识,可以从中欧出发,参与并联手探讨和制定更多规范,进而在全球范围,加强合作。

(5)中国可以发挥自己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优势,建立与欧洲合作的第三方平台,帮助中欧企业更好进入彼此市场。在数字经济方面,率先实现成效,形成突破。

(6)除了中欧平台,可以搭建更多双边合作机制,比如中英、中德、中法等欧洲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推动活动的常态化。欧洲除了大国之外,荷兰、瑞士、比利时、爱沙尼亚等很多中小国家,在网络治理方面也很有特色,合作前景广阔。

(7)积极推动与欧洲建立学术界、产业界和智库等层面的多利益相关方合作机制,改变单一的政府层面合作,使得中欧合作具有更多的内涵和深度,同时,也可以作为中国治理现代化借鉴的对象。

国际合作永远不是单方面的。一方面,欧洲制度建设能力对中国有其特殊价值。另一方面,中国当然也可以给欧盟提供不可替代的价值。双方的互补互利才是合作的基础和长久的保障。欧洲需要中国的地方很多,其中包括:①中国巨大的数字经济市场,很快将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数字市场;②中国强大的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经验,可以为欧洲扭转竞争劣势,图谋新的发展机会提供能量;③即便在网络治理制度建设方面,欧洲基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但是,要让制度更具有全球价值与意义,必须结合像中国这样的新兴国家的经验;④互联网下一个十年,亚非拉等广大发展中国家将成为新的增长点,而中国无疑是欧洲发挥全世界影响的最佳桥梁;⑤欧洲与中国合作,对于欧洲与美国之间各层面的博弈,也具有举足轻重,甚至决定性的战略意义。

总之,加强与欧洲在网络治理制度建设上的合作,无论对中国自身发展需要、平衡中美竞争与博弈,抑或是完善全球网络治理制度,都具有独特的时代意义和价值。良好的合作对于欧洲的未来也至关重要。当然,双方合作也必然要面对价值观、意识形态、信任不足以及美国干预等诸多不利条件和现实境遇。

2020年,是互联网下一个50年的开启之年,也是新冠疫情之后全球新格局的开启之年,站在这样的历史时刻,从国家战略层面,重新发现和重视欧洲,进一步推动与欧洲间的合作,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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