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强势进入学界的隐患、边界和规范
2019-06-20 10:11:27
  • 0
  • 1
  • 3
  • 0

早上醒来,看到朋友圈刷屏的是一个刚刚发布的全球数字竞争力报告。新闻的标题和醒目位置赫然罗列着一堆国内大名鼎鼎的学者名字以及他们对这个报告的溢美之词。仔细一看,作者是某著名互联网企业的研究院,报告内容也的确不错,一看就是下了大功夫。但是读着这份报告,总觉得有点恍惚。是的,有点角色错位,甚至应该說角色颠倒了。按照国际通例,独立的研究报告应该是企业提供经费支持学者做,而不是企业自己做完研究报告,再由学者去站台热捧。现代社会,无论是学者还是企业,双方都应有固定的角色,分别服务于社会公共性和企业私利性。现在这个局面,明显倒了一个个儿。这种情况如果放在其他国家,一定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在中国,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不觉得有问题。因为类似企业发布的产业报告和政策报告,比比皆是,年年如此,而且就内容丰富性而言,经常超过一般学者的成果。虽然就企业投资做产业报告而言,本身是个好事。但是,这种现象背后更大的隐患却不能忽视。站在社会公共治理的角度看,企业在做学者的事情,学者去做企业的事情,最大的代价就是社会治理公共性的挤压和学术研究独立性的丧失。

首先需要回答一个问题:企业投入做研究院、发布研究报告,究竟是为了什么?当然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追求利益至上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不遵守基本的规则和边界,那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就有很大的伤害性。例如,2019年3月,某互联网在自己企业网站正式公开发布的社会招聘,引起一阵波澜。其中编号27958的岗位,名称为“战略竞争策略传播经理”。对于工作职责,明确描述如下:1、针对竞品的不正当社会信息,能够快速调动央媒及核心自媒体展开舆论,进行有效反制,形成高效的社会影响力,在北京及中央级媒体有深入关系;2、能够配合各BG,将公司突出能力以内参和调研报告的形式,输出给甲方高层,形成于公司有利的“高层话语权”,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分析能力;3、围绕中央高层关切及政府活动进行策划传播,将我司战略级别的业务诉求慢慢植入,起到迎合、引导政策的作用,特别是在两会期间,能够引导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中形成于我司有利舆论环境,同时形成对竞争对手的反制。一个企业敢于如此直白地描述招聘的岗位职责,令人惊诧。而不少企业设立研究院主要的目的更是心照不宣,那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引导国家的战略和舆论导向,影响国家的政策制定,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

这些年来,凭借中国巨大的互联网消费市场,互联网巨头迅速崛起与形成。但是,在此过程中,一些基本原则和界限包括对学界的尊重,对媒体的敬重和对政府的敬畏,中国互联网企业并没有随着自身的发展壮大而建立起来。一方面,很多互联网巨头本身就是最具影响力的媒体平台,而且直接或者间接地掌控着大量网络媒体,甚至传统媒体,经常发生一些对于大众媒体的操控和侵蚀的不良事件。另一方面,各互联网巨头纷纷建立和加强企业研究院的实力,甚至有不少研究院把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专家学者都以委员会、顾问、特聘研究员等各种方式汇聚在一起。这些专家,以企业研究院为平台,大量发布调研数据、产业报告、政策建议。但是,谁来保证这些数据、报告和建议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只能依靠企业的良知吧)?或者说,独立性和公正性还有意义吗?另外,还有国内企业资助高校学者的研究,其服务企业商业利益的目的性也从来毫无含糊。也正是如此,如今有些互联网巨头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公共政策的出台,基本可以做到全盘掌控,甚至精确到一个词句的措辞。最典型的就是《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在有关企业强烈影响下,《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四审稿时,将三审稿中电商平台的安全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一下子把已经确定的“网络平台需要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基本给消解了,并借此回避了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好在最后在一批有责任感的专家学者呼吁下,最终修改成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保留了回旋余地。

近几年,互联网巨头为了自身商业利益,开始漫无节制往学界、法律、媒体和政府等渗透。以上列举的事件已经由一两个个案发展成业内普通的现象,与国际通行惯例渐行渐远。这种情形若不加限制,任其发展下去,是非常危险的。首先破坏的是中国的网络治理体系,使其无法形成长期有效的治理机制,导致最关键公共领域的独立性丧失,其次伤害的也是企业自身。毕竟很多做法虽然在中国可行,但却无法与国际上接轨。长此以往会严重阻碍互联网企业本身的全球化进程。苹果、谷歌和Facbook等没钱做报告吗?没钱动用各种专家吗?不知道掌控话语权的好处吗?当然不是,最关键的是他们知晓自己越界的性质所在,有所敬畏。类似这种报告,公共性是基石,独立性是生命线。

所以,面对这种局面,最有效的办法是政府决策层痛下决心,建立规矩,明确界限。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建立包括企业发布研究报告的审核监督机制、企业资助专家学者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相关企业利益回避机制等一整套制度。只有这样,中国的网络治理才能走向正常化,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证。就现阶段来讲,各级执法部门,尤其是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也应该切实关注这些渗透与影响,建立起正常的行业秩序和政府游说机制。否则,如果放任不管,继续任由企业无节制地侵蚀媒体、政府和学界,就可能导致问题积重难返,最终使得整个社会都付出极大的代价。


另附2019年6月19日《环球时报》版本如下:

方兴东:企业涉足学术研究当明确边界

 近年来,笔者注意到一个现象,一些独立的行业研究报告和政策报告,按照国际通例本该是企业提供经费支持学者做,现在却是企业自己做完研究报告,再由一些知名学者去站台热捧,而社会对此也司空见惯。一些互联网巨头的企业研究院不断扩张,兵强马壮、待遇优厚,把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专家学者都以委员会、顾问、特聘等各种方式汇聚团结在一起。他们大量发布调研数据、产业报告、政策建议。这些报告中的确有精品,不少显然下了大工夫,甚或超过一般学者的成果。但要注意的是,站在社会治理的角度,企业和学者都有自己固有的角色,分别服务于公共性和私利性。如果企业在做学者的事情,学者去做企业的事情。谁来保证这些数据、报告和建议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是仅仅依靠企业的良知吗?

  企业投入做研究院并发布研究报告,当然会追求利益最大化。利益至上是企业的天性,但是,基本的规则和边界也必须要明确。例如,某互联网公司曾在自己的企业网站公开发布社会招聘,其中名为“战略竞争策略传播经理”一职工作职责描述为:针对竞品的不正当社会信息,能够快速调动央媒及核心自媒体展开舆论,进行有效反制,形成高效的社会影响力,在北京及中央级媒体有深入关系;能够配合各业务组,将公司突出能力以内参和调研报告的形式,输出给甲方高层,形成于公司有利的“高层话语权”;围绕高层关切及政府活动进行策划传播,将我司战略级别的业务诉求慢慢植入,起到迎合、引导政策的作用,特别是在两会期间,能够引导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中形成于我司有利舆论环境,同时形成对竞争对手的反制。连招聘广告都如此直白,企业大力投入研究院主要目的显然是心照不宣了,那就是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引导国家战略和舆论导向,影响政策制定。

  这些年来,凭借中国巨大的互联网消费市场,互联网巨头迅速崛起与形成。但是,在此过程中,一些基本原则和界限,包括对学界的尊重,对媒体的敬重以及对法律和政府的敬畏,互联网企业并没有随着自身的发展壮大而充分建立起来。很多互联网巨头本身就是具有影响力的媒体平台,直接或者间接地掌握着大量网络媒体,进而引起一些对大众媒体操控和侵蚀的事件。

  在学术研究方面也是如此。学术界是很难与企业比拼资源的。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又直接掌控着互联网第一手的数据,这些数据一般不对外公开,对学者选择性合作也有着自己明确的目的。包括资助高校学者的研究,其服务企业商业利益的目的性也从不加以掩饰。

  企业投资做产业报告是好事,但边界必须明晰。如果由一两个个案发展成业内普通的现象,与国际通行惯例渐行渐远,并不加限制地任其发展下去,为巨头柔性控制学界等铺平道路,将损害中国的网络治理体系,使其无法形成长期有效的治理机制,导致最关键公共领域的独立性丧失。由此下去,最终伤害的也是企业自身。长此以往会严重阻碍互联网企业本身的全球化进程。试想,苹果、谷歌与脸书等没钱做报告吗?它们没钱动用各种专家吗?不知道掌控话语权的好处吗?当然不是,最关键的是他们知晓自己越界的性质所在,有所敬畏。类似这种报告,公共性是基石,独立性是生命线。

  所以,当下最有效的办法是政府下决心建立规矩,明确界限。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建立包括企业发布研究报告在内的审核监督机制、企业资助专家学者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相关企业利益回避机制等一整套制度。只有这样,中国的网络治理才能走向正常化,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证。就现阶段来讲,各级执法部门,尤其是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也应该切实关注这些渗透与影响,建立起正常的行业秩序和政府游说机制。而不能放任不管,继续任由一些企业侵蚀媒体与学界。(作者是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全球互联网口述历史【OHI】项目发起人)

 
最新文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