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监管俘获,中国互联网反垄断开启新气象
2021-03-12 21:01:01
  • 0
  • 12
  • 23
  • 0


在中央果断的战略决策下,中国互联网反垄断进入全新阶段。为维护中国互联网公平竞争和激活中国互联网创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利益主导下的质疑和混淆的声音依然此起彼伏。这种时候,我们必须拨云见日,站在全球视野,站在互联网作为中国国运的高度,站在治理现代化的角度,认真审视这一场反垄断风暴。

1.新平台经济反垄断对互联网行业创新的影响

反垄断最直接的目的和效果可以归结为三个关键词:竞争、创新和消费者权益。反垄断就是通过政府和法律这只“看得见的手”,重新打开垄断这个让竞争失效的“市场死结”,重新激活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力,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力促进创新,最终让失去选择能力的消费者重新获得选择权,维护消费者权益。所以,一些把反垄断和行业创新对立起来的言论是完全错误的。反垄断就是要重新恢复整个行业的创新能力。因为,垄断者是不需要通过创新就可以获取超额的垄断利益,就失去了创新基本的市场动力。能够凭借垄断轻松赚取“浮钱”,企业就失去了需要冒高投入、高风险去创新的基本驱动力。

放眼整个全球IT历史,就可以清晰地发现,美国政府对AT&T反垄断而达成的“1956年协议”,直接成就IBM以及后来DEC等一大批计算机企业的崛起。而1969年开始的针对IBM的反垄断,也直接促成了英特尔、微软、Oracle等一大批软硬件企业在PC时代的崛起。而20世纪90年末期针对微软反垄断的世纪大案,直接维护了雅虎、Google等一批互联网企业的爆发。所以,这也是最近美国与欧洲与中国几乎同时掀起反垄断浪潮的内因。美国和欧洲也是要借助反垄断重新激活互联网乃至整个高科技行业的创新。

目前,第一阵营的互联网巨头市场价值开始接近万亿美元,但是,却依然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相距甚远。通过反垄断,一方面可以迫使这些巨头走上真正的创新之路,努力成为真正掌握核心技术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另一方面,让整个行业更多的创新者能够涌现出来,而不会轻易被窒息与扼杀。可以说,当下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是激活创新的最关键举措。这也是中央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放到如此高战略位置的关键所在。反垄断绝不是为反而反;尤其是现在做强国内大循环成为国家重要战略,通过反垄断激活整个互联网行业,乃至整个经济和社会的活力,成为必由之路。我相信通过这一轮反垄断,能够恢复开放、公平竞争的环境,引来新一轮创新浪潮,整个互联网产业可以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开创全新格局。

2.中国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的难点和挑战

首要的难度还是我们在反垄断方面经验不足,制度可操作性有限,容易被强大的垄断力量所影响,形成让法律失去效能的“监管俘获”现象。今天,中央为什么会把反垄断提升到如此重要的战略高度,就是最近10年,尤其是最近5年,互联网垄断对产业、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已经非常严重。而为什么会如此严重,就是因为过去10年反垄断法等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威慑和惩戒作用,使得垄断问题开始滑向“积重难返”的程度。过去5年是互联网垄断影响非常显著的阶段,每一个人都可以深刻感受到这种垄断的影响,无论是简单粗暴的“二选一”还是更加隐蔽的大数据杀熟,以及选择性封杀链接和搜索引擎不公正导流,都与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但是,这种形势下,互联网领域居然没有形成一起成功的反垄断案例,导致反垄断法形同虚设。过去我们一直倡导反垄断法要“包容审慎”,但是,“包容审慎”不是不作为,更不是包庇和纵容。这是当下发生的最大的变化。

互联网反垄断的第二个难度,就是今天互联网垄断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商业和经济问题,而已经是社会和政治问题。这是这一轮中国乃至全球互联网反垄断共同的本质。过去十年,垄断资本的扩张已经大大超越了商业和经济领域。我们可以想想看,过去5年,是垄断问题的爆发期,但是,几乎没有多少媒体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批评,也几乎没有多少专家学者发出客观的声音,相关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和法律法规,也基本没有形成相应的举措。这说明什么?说明垄断和资本的扩张已经严重渗透到公共领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公共俘获”。互联网巨头本身就是媒体,他们投资收购媒体,和媒体合作,目的并不是建立正常的合作关系,而是为了控制媒体,控制舆论。企业支持学者研究,也是很好的事情。但是,他们支持学术界,不是为了研究本身,也是为了控制学者。这种对于公共领域的影响和渗透,已经完全超越了企业的本分,他们图谋的不仅仅是商业利益,还有权力。这样下去,必然危及正常和健康的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所以,中央的判断和决策的确非常英明及时。

所以,除了现有的制度要发挥作用,更艰巨的是我们要制度创新。反垄断法不是万灵药,它还是工业时代的产物,主要解决经济层面难题。而直接掌控十亿级活跃用户的全球超级平台,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诞生的超国家权力的非国家行为体。虽然它们都是纯粹的私有企业,但是其权力的边界早已经跨越商业本身。无论是平时还是疫情期间,这些超级平台都发挥了重要的关键作用,已经是事实上的数字社会关键基础设施。它们本质并不是坏的,反垄断也不是要打倒它们,而是要有效治理好,“驯服”它们,将它们的“超级权力”通过制度“锁进笼子里面”。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一面,而抑制其负面影响。这是全球面临的制度挑战。

最近欧盟出台了《数字市场法》草案,就一举突破了原来反垄断的相关市场和经济框架。核心就是对用户超过欧盟人口10%以上的平台作为“守门人”,形成一系列规范和要求。将反垄断的事后监管变成综合的事前监管。美国反垄断这一轮的关注点,也与过去历史上的反垄断不同,不仅仅是解决经济问题,而要解决平台对社会和政治权力的冲击。我们有我们的制度优势,可以更加高效、灵活,并且具备多层次的治理机制。可以说,针对超级平台的治理,中美欧都在各自努力推动制度创新。大家一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另一方面也是另一种创新竞争,数字时代的治理能力的竞争。

3.对中国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的意见建议:期待突破

针对当下存在的问题以及面向未来的发展,我们需要多管齐下,既解决历史问题也为未来发展打开局面。以下五个举措非常必要:1、通过政策限制超级平台进入的行业数量,尤其是媒体、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准入;2、扫除盲区,对企业超越本分,操控媒体、学术、政策、监管和法治等公共领域的行为要严厉惩戒,明晰边界;3、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实质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御“监管俘获”;4、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法等制度创新与突破,加强防范与制裁垄断行为的及时性、有效性和严肃性,提升法律威慑力;5、把数据作为治理的抓手,进一步加快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立法,强化个人对数据的主导权,并且国家层面建设立足公共利益的公共数据运营商,通过数据的权力平衡,实现结构性的改善。

目前来说,反垄断法还是最有效的方式,要积极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还要积极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和补充。十年前3Q大战的审理和判决留下巨大的遗憾,现在正在进行的抖腾大战等新案件,希望能够重塑中国反垄断法的真正尊严。同时,还要积极推动数字治理的制度创新。中国互联网乃至高科技的崛起,很大程度是通过面向全世界开放学习,而制度创新也需要全球视野,需要借鉴全球最新成果。比如,欧盟的GDPR和《数字市场法》是迄今为止全球数字治理领域很重要的创新,就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中国刚好处于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时候,我们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已经卓有成效,我们也要在数字治理的制度创新方面,形成突破,未来引领全球数字治理制度的创新与建设。

当然,最关键、最基础的还是激活竞争与创新,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报告23次提及“科技”,提出2021年推进“揭榜挂帅”“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一系列举措。这是前所未有的。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已经成为全国的共识。通过反垄断,把互联网巨头从垄断的舒适区中拽出来,要让它们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给新兴的互联网企业更大的创新空间和发展空间,避免被垄断力量压制和消灭。要让华为这样引领创新的企业,脱颖而出,梳理全球视野的科技创新价值观。互联网反垄断与中国高科技创新活力和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密切相关。

 
最新文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