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用中美数字经济差距来抵御国家反垄断意志是完全错误的?!
2021-08-07 09: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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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腾讯研究院以《警惕中美数字经济差距拉大》的文章到处刷屏。实际上,类似文章去年开始就陆续传播扩散。但是,真正了解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人都应该清晰:此时想用这类言论抵抗国家反垄断的意志,为腾讯继续垄断辩护,实在不合时宜。关键的是,文章的数据选取明显存在选择性的误导。指向了完全相反的结论。

强化反垄断,而不是弱化反垄断;重构互联网竞争格局,而不是继续现有“围墙花园”生态,激活竞争和创新,中国才能重新获得追赶美国数字经济的新动力。因为,中美数字经济差距的拉大,根本不是发生在今天,而事实上是发生在2014年。

2014年,是中国互联网整体实力与美国作为接近的时候,而从那时候开始,中国BAT就开始陷入创新乏力,而开始借助垄断力量横向野蛮扩张的恶性循环。恰恰是这7年来中国互联网垄断肆虐,开启了中国互联网整体竞争力下滑,与美国数字经济第一次逐渐拉大差距的逆向周期。2014年,是中国BAT的巅峰时刻。那时候,百度在BAT中还没有掉队。阿里巴巴憋足劲上市,创造史上上市融资全球记录。而腾讯,因为微信爆发而气势如虹,微信红包的攻势更是势不可挡。甚至马云都开始惊呼“珍珠港袭击”。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上市当天,开盘市值2383亿美元。而这一天苹果市值为6095亿美元,Google为3985.8亿美元,微软3846.4亿美元,Facebook为2002亿美元,IBM为1932.8亿美元,甲骨文为1851亿美元,英特尔为1741.3亿美元,亚马逊只有1501.6亿美元,腾讯为1512.5亿美元。中美前十大上市互联网企业市值总量是5710亿美元:9464亿美元,基本上达到了6:9几近相当的程度。

但是,转折也就在巅峰时刻。从此,中美双方,第一次开始了差距拉大的逆向进程。2015年开始,由于缺乏新的创新突破,全球化受阻,BAT三巨头市场价值一度不升反降,距离高点损失2000亿美元。而谷歌市值继续突破5000亿美元,亚马逊和Facebook市值继续突破3000亿美元,中美互联网差距15年内首次被拉大。

而这7年当中,美国互联网巨头苹果、亚马逊、谷歌和Facebook,甚至微软,开始了更加强势的全球化突破性发展,并在科技核心竞争优势得到极大强化。苹果的iOS、谷歌的安卓系统、亚马逊和微软的云计算、Facebook的移动社交,构建了全球移动互联网时代自下而上基础性的垄断性优势。苹果、微软、亚马逊等市场价值先后突破了2万亿美元。

2014年高点时刻,阿里巴巴市值是亚马逊的两倍。而今天只有亚马逊的三分之一。中美前十大互联网公司市值的差距,比起2010年的1161亿美元:3392亿美元都要大得多。

显然,真正全面审视历史,事实和真实一目了然。问题和结症也一清二楚。唯有坚决果断地强化反垄断,打破中国互联网垄断驱动的畸形发展路径,重新走向竞争驱动、创新驱动的正常化道路,中国数字经济追赶美国,才是顺理成章,不可阻挡的唯一选择。当今互联网发展,趋势在我们一边,时间在我们一边,互联网全球化的新趋势更是在我们一边,我们怎么可以继续沦陷在不进则退的垄断负循环之中?!中国互联网再也不能受困于百害而无一利的垄断黑洞之中,即便是阿里和腾讯,也需要反垄断法才能解救它们真实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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